波斯纳在中国法学界已经不属于陌生的面孔,这不仅仅要归结为波斯纳学术思想本身的魅力,可能也要归功与苏力老师主持的波斯纳文丛的出版以及为之摇旗呐喊,而且还成就了一本书评著作《波斯纳及其他》,虽然在此之前已经有了蒋兆康翻译的《法律的经济分析》[8]。波斯纳的出名不仅仅因为其学术思想,还因为其①学术著作的多产(近40部专著),而且②在60岁以后还高产,不仅仅可以称作“波斯纳现象”之一,而是还是非常杰出者之一。虽然,在我手里,并没有波斯纳传记、其所有的著作以及评论他的所有文章(或许也不可能,不是有这样的传言吗,即“他撰写的书比许多人毕生阅读过的书还多”,而且也没有必要,只要能达致目标就可以了,虽然能收集到所有的信息是一件美妙事),但是,如果依据《波斯纳及其他》以及相关的内容,我们可以构建出一个大致的和初步的原因。 我想,在中国大陆地区,根据笔者收集的资料,对波斯纳的理解和把握没有人能够超过苏力教授,他可以说在这一方面属于权威;因此对波斯纳的具体并详细的评价时,引用《波斯纳及其他》的论述非常贴切: 波斯纳并不仅仅是法律的经济分析,而是学术思想很广博的学者。他对法律与文学的贡献巨大,是这一学派的重要学者之一;他也是美国的经济学家之一,是首屈一指的反垄断问题专家;他对联邦司法制度的细致研究使他成为司法政治学的重要学者之一;他与激进女权主义的交锋以及他的《性与理性》使他成为一个自由主义传统的女权主义者(而不是激进女权主义者);此外,他严格说来又属于法学中分析法学的一派。他所涉及的领域可以说超出了有史以来任何一位法学家。他不仅同诸多法理学流派、学者展开了交锋,就学科而言,他涉及了法哲学、法社会学、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制度经济学、历史学、心理学、认识论、统计学、阐释学、社会生物学、修辞学、知识社会学、女权主义;就问题而言,他涉及了诸如初民社会和非正式社会控制、私隐、知识社会学、垄断与反垄断、新经济、证据、性、家庭、婚姻、同性恋、色情读物、艾滋病、老龄化、退休、文学批评理论、公共知识分子、职业化、专业化以及其他几乎是无穷无尽的题目。他展开讨论或提及的学者(就我在此随意想到的)有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奥古斯丁、阿奎那、西塞罗、霍布斯、洛克、斯密、密尔顿、孟德斯鸠、休谟、柯克、布莱克斯东、边沁、密尔、马克思、韦伯、爱默森、尼采、霍姆斯、伯克、杜威、詹姆斯、皮尔士、伽达默尔、维特根斯坦、奥维尔、福柯、哈贝马斯、德沃金、哈特、布迪尔、德里达、弗洛伊德、马库赛、金西、奎因、戴维森、库恩、波普尔、哈耶克、科斯、贝克尔、罗尔斯、诺之克、森、奥克肖特、罗蒂;以及大量的作家和文学家荷马、莎士比亚、马洛、拉伯雷、密尔顿、陀斯妥耶夫斯基、艾略特、奥登、叶芝、雪莱、狄更斯、济慈、詹姆斯、斯蒂文斯等。坦白地说,我不知道还能选择另外那一位法学家的著作比波斯纳的更具有包容性了,更少以偏概全的了,同时还具有高质量。并且,还这么融贯如一,这么犀利,这么可读,这么有文采[9]。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其对各种法学流派的把握;第二,对西方社会各种思想流派的深刻把握,第三,其对很多学者的主要思想的深刻把握;第四,对各种领域,包括新领域——相对于法学来说,属于比较“冷僻”领域——的探索与阐释。 这样的成就足以引起我们的注意,不仅仅要注意其法律思想,还要注意其成功的背后原因,虽然也常常具有个别性,但是同时也具备了具有制度意义的普遍性。这就是我们以波斯纳为例的原因!现分析如下: 家庭出身,主要指出生后的儿童时期,这段时间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因此有人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不是以家庭出身论高低,而只是认为,家庭出身可以决定一个人至少1/3的命运,如果可以将一个普通人的一生重要时期分为出生后的儿童时期,求学时期以及工作时期(当然还有退休时期,不过这对于我们谈论的话题已经没有意义)三个时期的话;俗语不也有“法官的儿子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虽然不完全正确,如果除去其中的“法官”和“贼”两个对比太过鲜明的色彩外(让我们觉得不舒服),至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父母从事的职业对子女有很大影响的,或者至少会让子女抱有很大的好感,如果我们从更大的“家”(即从地理环境看)来看,一位地理学家就说了这么一段话,即“人类的不平等,是出生地的不平地”[10],虽然现在的科技发展而导致交通的发达,正在改变这种现象,但是对于家庭来说,这种改变要艰难地多——我相信这对于我们理解家对于我们决定性作用的程度有所助益。 根据《理解波斯纳和我们自己》[11]一文的叙述,波斯纳出身在一个中产阶级犹太家庭,父亲是律师,母亲是一位“非常左倾”(波斯纳语)的公立学校教师。这样的家庭背景对于分析波斯纳至少可以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其一,其母亲是一位公立学校的老师;这至少可以让波斯纳很小就能触摸很多书籍[12](记住,不是阅读,这里仅仅指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甚至就是生活在书籍的海洋里,这对波斯纳对书籍感兴趣,我相信,很有帮助的作用;请想想,费孝通先生对城市孩子总是比乡下孩子认识快的解释吧,即原因在于,教授们的孩子到处接触书籍和字[13]。虽然,众所周知,波斯纳后来从事了法官和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两中职业,但是,我相信其不会在儿童时期就对法学书籍非常感兴趣,就认真阅读大量的学术专著,最有可能的倒是文学书籍,而且从波斯纳能够接触那么多文学作家以及其书,比如说,荷马、莎士比亚、马洛、拉伯雷、密尔顿、陀斯妥耶夫斯基、艾略特、奥登、叶芝、雪莱、狄更斯、济慈、詹姆斯、斯蒂文斯等(见前文),以及在后来写出了《法学与文学》一书,并成为这一运动的领军人物的经历看,我相信,其在儿童时候就对文学非常感兴趣;还有一个证据就是波斯纳在大学是攻读的是耶鲁大学英文系,并且是最优秀的学业毕业,如果对文学不感兴趣,他在读大学时会选择英文作为专业吗,虽然我们不能排除是其父母的“逼迫”。文学著作的阅读可以丰富我们的生活经验,补我们自己人生经验之不足,同时也将这种文学著作的文化内蕴传达给了读者,对一个人理解传统文化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第二,其父亲是一位律师;这虽然不会让其在小时候对法学专业就有很大的兴趣,甚至阅读大量的学术著作,但是可以让其在耳濡目染法律的常识(可不是中国人所说的“普法”),我相信对其以后愿意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有很大的影响,虽然未必就是直接的。第三,波斯纳处在一个中产阶级的犹太家庭,至少为他提供了一个非常优越的条件,即即使其原因读什么书,读多少书,这个家庭都能够提供,而且很容易的提供,父母也很愿意提供。而一个人再有阅读的欲望,如果没有条件阅读,也只能是欲望而已,不可能将这种阅读欲望转化成知识;在下面的两个方面则是不属于满足了阅读条件:一是,没有书可读(指整个社会出版的书很少),比如说 梁治平先生在《边缘处思考》一文里提到的“书荒”现象[14];一是,有书,没有钱买,这对于贫困的家庭而言,往往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