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人民法院确实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上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做得非常好。 我今年带来的议案是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而且也在积极开展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安置、康复工作。在严打之下,这类犯罪得到了一定的遏制。然而从媒体得知,此类犯罪依然屡打不绝,庞大的、需求旺盛的买方市场是根本原因所在。由于我国法律对收买人的刑事处罚力度不够,造成收买行为犯罪成本过低,现实中对买受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案例又比较少,所以导致未能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我认为要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收买方的打击力度,同时就不得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这一法律常识加大宣传力度。我看到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法院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依法定罪判刑,这再次向社会昭示:法律绝不容忍任何买卖儿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