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号巨轮已进入改革深水区,人们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这次改革的难度与深度。但是无论改革的任务有多难多重,面临的阻力有多强多大,从根本上讲,改革的最终目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是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从最高人民法院6个巡回法庭的设立,到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度的全面推行;从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到简化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到促进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良性互动。2016年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的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以民意为导向,紧紧围绕着便民利民做文章,一大批带有标志性意义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改革的初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亦如司法为民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一样,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要延伸到哪里,司法改革的步伐就会迈进到哪里。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形成共识,改革才能凝聚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