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我的委托人是宝琳娜·坎贝尔,霍华德联合会的一位受托人,她受到的指控是阻碍公路交通。宝琳娜的女儿萨拉是个问题少女。她父亲在她很年幼时离家出走,她十几岁受到强奸并吸了毒。一天,她在街头乞讨金钱去购买毒品,一位老人拒绝了她。她将他推开,老人倒地突发心脏病。他死了而她因过失杀人被送进了女王陛下的斯提亚尔监狱。 67.到那里的第一晚,萨拉结束了她自己的生命。她只有十八岁。看守之前拒绝了她要求被关到为易受伤害犯人准备的号房的请求。陪审团在她的死因调查中认定监狱疏于履行其照管她的职责。我要插上几句题外话,非常不幸的是二〇〇七年柯思顿报告中关于关闭各女子监狱并用小型的地方拘留羁押中心替代监狱的正式建议,从来未得到实施。 68.当然宝琳娜再也未能从可怕的个人损失中恢复,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宝琳娜的一位朋友这样说起她:“我有一种女人的感觉,如果她不能让自己保持忙碌就会陷入嚎啕痛哭的无尽悲怆。”宝琳娜让自己变得忙碌,她成为了一名为监狱中的年轻女性利益奔走的热忱而坚定的活动家。她将自己的悲剧转换为积极的行动。每次有年轻人在狱中实施自杀,她就前往监狱外面抗议。她站到任何一部装载犯人的监狱大巴前要求司机将他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69.宝琳娜是一位聪明的女士,一位演讲家,非常充分地利用了她的抗议活动,她招来了地方媒体对她摄像,做她的专访,为其事业鼓与呼,将她的担忧公之于众成为公共焦点。这产生了效果。 70.但是她曾在这个国家的不同地区遭到逮捕,一共十四次。有三次她遭到警方指控,但只有一次被起诉到法庭,就是在北埃文河治安法院的那次。我们就在那里遇到了。电视台的人就在法院外,宝琳娜穿着齐整利落,那些稀稀落落的支持者也来了,治安法官不得不出声制止他们的鼓噪(我装作对他们怒目而视),检察官的举止绝对从未上过礼仪学校。 71.但是宝琳娜为自己做了不错的开脱,案件事实也有一些起帮助作用的技术性理由。可以争论的点是她在当时的关键时点上并不是在公路上,而是在私人所有的道路上。因此她被无罪释放了。 72.几个月后,就在宝琳娜的另一次抗议之后不久,就在她女儿死去的斯提亚尔监狱,宝琳娜放弃了她的抗争。她被发现死在了埋葬她女儿的墓地里。她服用了过量的抗抑郁剂,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验尸官在她的死因调查中描述她是“监狱改革事业中一位意义非凡的活动家”。正如同霍华德联合会一样。 73.这个悲伤的故事提醒我们:生命的脆弱。需要我们有同情心并善解人意,为所有人,无论生者还是死者,提供公正司法的制度。我希望验尸官能将这些素质带入他们每日的工作中去。而我会尽全力确保他们去这样做。 译者注:验尸官只有保管国王之诉keep thepleas of the Crown的权力,也就是在羊皮纸上做记录,这份法律文件也被称为“验尸官羊皮卷”"Coroners' Rolls," 验尸官的职责"Keeping the pleas"不同于 "holding the pleas",前者是保管向国王提起的公诉状卷宗、刑事案卷的权力;后者是实际审判案件形成判决的权力,属于代表国王的总巡回审判法官(General Eyer)。事实上,验尸官和郡长都以越权方式行使审判权,一直到《大宪章》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郡长、治安官、验尸官或地方执法官都不得审判国王之诉。”( "No sheriff, constable, coroner or bailiff shall hold pleasof our Crown".)。 译者注:Custos placitorum coronas 即Keeping the pleas,是验尸官(coroner)一词的拉丁语来源。 译者注:数百年中中世纪英语使用crowner一词指验尸官,如莎士比亚在《哈布雷特》中嘲讽验尸官时这样写道:"But is this law? Ay, marry, is't crowner's quest law!" 。 译者注:验尸警官(coronerofficer)配属验尸官署的警官;行政归属上并不统一,有的地方由警察系统招募有的地方由地方政府当局招募。而验尸官署在工作中能得到验尸警官的协助,但不能决定如何配属。验尸警官在工作中以验尸官的调查人员身份行动,服从验尸官的指令,具体工作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在调查所有暴力致使案件、可疑死亡、非自然死亡、未知原因死亡案件上协助验尸官开展调查工作;作为联络官负责警方和验尸官署之间的联系;安抚死者亲属;服从验尸官指令执行任何其他与验尸官署职责、宗旨相一致的命令。 译者注:quango含贬义,篝火也暗示首席验尸官职位在政府部门中没有重要位置。 译者注:老贝利街,位于伦敦,是中央刑事法庭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