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正义网百色9月7日电(通讯员黄色秀 李徐军 陈基璀)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某派出所女协警员黄某某利用协助民警办理户籍登记的职务便利,滥用职权为不符合户口录入条件的违法生育人员录入户口,并收取违法生育人员的好处费6万多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14日,田东县某乡镇一些违法生育人员,为了达到既能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又能登记户口的目的,通过糖衣炮弹拉拢、许诺好处费等方式,先后找到某乡镇派出所协助户籍管理的女协警员黄某某帮忙登记录入户口,黄某某明知这些违法生育人员没有合法手续,不能办理户口登记录入,却故意超越职权,违法为985名违法生育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录入,并从中收取402名违法生育人员给予的好处费共627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利用协助民警办理户籍登记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62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故意超越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