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一村建站站长勾结村官啃噬危改"大蛋糕"被判刑时间:2016-08-31 16:50:00作者:张建宏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桂平8月31日电(通讯员 张建宏)一个乡镇村建站站长带着三名职工与村干部相互勾结,在协助政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啃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这块“大蛋糕”。经广西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犯受贿罪分别判处卢健、陆熙强、黎树志、杨文杰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卢健,是桂平市中沙镇村建站站长,被告人陆熙强、黎树志、杨文杰三人均为该站职工。2012年,在协助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中沙镇上冲村村委会主任吴某(已判刑)、村支书李某(另案处理),要求给本村增加一个危房改造名额,并承诺给一定的好处费。杨文杰听后表示同意,随后吴某就向危改农户索要好处费17600元,分给了杨文杰8800元。李某又与吴某合谋,利用帮助危房改造农户李某某办理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手续的便利,向李某某索要好处费14600元。分给了杨文杰、黎树志共6000元,二人将索要的好处费带回村建站后,经卢健、陆熙强、黎树志、杨文杰四人商议后,决定平均私分,每人各分得1500元。然而,尝到甜头的卢健、陆熙强、黎树志、杨文杰并没有就此收手。2014年底至2015年初,卢健、陆熙强、黎树志、杨文杰四人,直接或间接的分别多次向辖区内危房改造农户张某、高某、梁某等12户索要好处费共54000元,进行平均私分。被告人卢健、陆熙强、黎树志、杨文杰四人各退出赃款10000元,共40000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健、陆熙强、黎树志、杨文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协助政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过程中,利用手中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以上判决。http://news.jcrb.com/Biglaw/CaseFile/Criminal/201608/t20160831_16459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