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女子朱某经营一熟食摊位,为了能将猪头皮肉、鸭肉的毛脱得更快更干净,在明知工业松香有毒的情况下,将其用于脱毛,再加工成熟食进行销售。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朱某在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城金市场内经营一熟食摊位。2015年4月初,朱某从同行处获得工业松香,并使用该松香对猪头皮肉进行脱毛并出售。2015年4月21日11时,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朱某在城金市场铺面二楼12号加工厂内,使用黑色胶状、有刺鼻异味的松香疑似物对猪头皮肉进行脱毛。并在现场查获扣押光鸭10只、松香疑似物以及松香疑似物脱毛的猪头皮肉7.64公斤。经检验,检出松香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