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完了全国公诉人大赛的决赛直播,感觉意犹未尽。赛程艰辛漫长,很多选手都在采访中表示这是最后的几分钟,要展示好自己的风采。短短数分钟的论辩,更多展示的是技巧和风采,无缘窥得更多公诉精英的深厚功力。后来看网络评论,有一段话大意是:公诉人囿于身份、职业习惯在论辩赛场上体现不出法庭交锋的精彩,仍然是两名公诉人的对话。想必场上选手也会有同样的感受,赛场和法庭,考题和实践毕竟千差万别,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两相对照,不禁勾起法庭上对那些风格各异的辩护人的不同感受。有人犀利,有人较真,有人气势汹汹,有人有礼有节,有人一针见血,有人胡搅蛮缠。时过境迁,细数辩护人教给我的那些事,忽然觉得弥足珍贵。 对心理优势的挑战 在真实的案件中,公诉人与辩护人总是天然地站在交锋的立场上,彼此带来的挑战和冲击也是切肤地真实。每每谈到“死磕派”律师,很多公诉人都有一肚子的“奇葩”见闻要发表,如何出言不逊,如何纠缠细节,如何不按牌理出牌……总之是各种不服。在加上与法官是同仁同学旧友等种种关系,感觉“到处都是自己的人”,对辩护人有天然的心理优势。与公诉人大赛“队友”之间的君子之辩相比,辩护人这些合理或无理的攻势,不仅是对法律功底和辩论技巧的挑战,更是对公诉人心理优势的巨大挑战。想起看过的一部美剧《指定幸存者》中临时受命的美国总统对提出挑衅性发问的记者说:“感谢你逼迫我诚实。”你如何面对无理的要求?如何面对人身攻击?如何面对你的疏忽被对手无限放大的挑战?那些对心理形成巨大压力的对抗,也许能够迫使我们重新思考一些一直理所应当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停留在法律和技巧层面。 对套路的挑战 如果说论辩作为比赛,总还有不少规则可以把握,法庭上总有太多无法预料,包括辩护人出其不意的辩护点,辩护人之间、辩护人与被告人之间通过互动配合而对公诉人形成的压力气场,被告人的各种不配合和各种挑衅。如果以不变应万变,就可能越变越难堪。公诉人大赛中,开篇陈词和总结发言大多是选手事先准备好的,最为吸引人的部分是自由辩论。基本观点可以准备,对基本观点的自信却要从种种抓漏和挑刺中体现出来。过往经验固然重要,但经验也是在不断变化的事实中积累起来的。善于聆听,善于捕捉信息,迅速整合,机敏反应……不囿于出庭预案的公诉人,不固守过往经验的公诉人,随时变换“套路”的公诉人,大概也会给辩护人带来心理压力而后产生相互砥砺之感 对形象和风采的挑战 之前看新闻,把公诉人大赛的选手称为“公诉男神”、“公诉女神”,看完电视转播,确实觉得个个都是风采出众。这种风采除了功底以外,还来自比赛带来的一定紧张感和自我展示的意愿。在法庭上,我们常常会说某某律师爱演,似乎不太看得起“表演型”对手,律师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人,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注重客户体验也在情理之中。除了说服法庭,还必须通过犀利的论辩和对公诉人的驳斥赢得当事人及其及其家属的信任。相反,这种表现的意愿也更能够激发辩护人思考的灵敏度和求胜的欲望。如果说公诉是一门艺术,那么庭审就是这门艺术最高的舞台。虽然检察官的身份包含重要的客观公正义务,但在两造对抗的诉讼结构中,如果只是机械履职,没有说服法庭、说服听众的热情,没有自我展示的愿望,很难说能够把一个案子办得多精彩。随着庭审直播的普及,公诉人的形象会成为司法公信力的组成部分,法律这种精英化的语言也要逐渐被人民群众理解、接受和认可。不要“高高在上”,不要“满满的套路”、不要“扑克脸”,公诉人大赛第一次以电视直播的形式展现了这个活泼泼的群体,我们还有更多的功课要做,从我们的对手和朋友——辩护人那里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