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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为谁而辩_sm秋水长天居士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秋水长天居士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17
摘要:基于义愤地抗争,也许慷慨激昂,热血沸腾;而基于义务地抗争,方能坚忍一心,有始有终。因而,我们需要的不是激情,不是热闹,而是责任,而是坚韧。激情不会持久,热闹也只是看客的才有的心态。但责任不同,责任是可以持久,无论是贵族还是公民,责任都应

基于义愤地抗争,也许慷慨激昂,热血沸腾;而基于义务地抗争,方能坚忍一心,有始有终。因而,我们需要的不是激情,不是热闹,而是责任,而是坚韧。激情不会持久,热闹也只是看客的才有的心态。但责任不同,责任是可以持久,无论是贵族还是公民,责任都应该是其内在的素养之一。


我记得一位智者说过,专制独裁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它赤裸裸地剥夺了你的“自由”,而在于它处心积虑地豁免了你的“责任”与“义务”。责任与义务的承担不应该是来自于暴力的压迫,而应该是来自于一个良好的社会的有效力量的促进。就像《辩护人》所展现出来的专制社会一样。而事实上,专制就像寄生虫一样,他可以寄生于任何一种形态的社会。


在我看来,剥夺自由已是可怕,而更可怕的则在于我们已经忘记了“我们的自由被剥夺”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于是,我们就可能会快乐的做起了被逐渐“职业化的奴隶”(就像太监那样)。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我们的民众有“做奴隶而不得”的心态。而且,在这样的社会里,我们或许生活得并不痛苦,很可能我们还会像“猪”那样的快乐。


也许,今天的我们已经没有勇气去观看这样的一场波澜壮阔地“辩护”。过于真实的东西,总是显得有一些残酷,让人不忍直视,更不堪回首。但是,被包装的生活终究是碎片一地,无法粘合,也无法震撼人心,而真实的东西才具有永恒的震撼人心的魅力,也会引起我们的思索,我们的生活究竟是变得更好了还是更糟了?只有面对真实的历史,我们才可以对此做出属于自己的判断。


辩护人》敢于揭露专制社会的弊病,这至少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他们的社会以及民众已经认识到专制社会的可怕,已经认识到辩护对于民众安全生活的意义。就像韩国这一次的“闺蜜干政”里,检察院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值得我们赞赏。他们的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对于政治的关切也值得我们反思。从专制的窠臼之中摆脱出来的韩国社会,我们能够看得出他们的社会正在成熟。


当然,异国他乡的一部电影之所以让我们久久难忘,还在于它让我们看到,在冷酷残忍的现实社会里,正是因为《辩护人》的角色的存在,才让我们稍显安慰。我们似乎可以长舒一口气,因为还有一群人忠诚于正义的事业。制度的设计需要人的良心,制度的运行也需要人的良知,所以,良知才是最好的法律,这样的命题是正确的。


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想,同样,“民权兴亡,匹夫有责”。“为权利而斗争”应该是每一个现实的“人”理所当然的义务和不可豁免的责任。一个社会的好与坏与身处社会之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人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可怕。对于这一点,经历纳粹的人都有切肤之痛的。


就像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铭文写到的那样:


当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

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

当他们来抓我时,已无人替我说话了。


只有每一个人担负起“义务”与“责任”,每一个人才可能拥有更安全与更美好的生活。“辩护人”,应该是每一个人,为了每一个人。一个社会需要的是辩护,而不是沉默,沉默并非在什么时候都是黄金。沉默的大多数只会带来一个暴虐的社会,形成更加无耻与贪婪的官僚集体,也会造就更为可怜又可恨的民众。


今天,我们也在为宋佑硕的欢悦而欢悦,为宋佑硕的坚持而坚持,为宋佑硕的纠结而纠结······我们都能看得到,“辩护”是一件无与伦比的艰难的事情。对于一个专制独裁的社会来说,让一个无辜的人身陷囹圄,只要“莫须有”一条理由就够了,其他的事情就都交给“刑讯逼供”就可以解决。


他们必须制造一种恐惧,让所有的人在他们面前都变成“告密者”,让所有的人在他们的面前都变成“说谎者”,让他们承受良心的谴责而最终产生自己有罪的幻觉。这就是它们的可怕之处,让一个无罪的人认识到自己的有罪的,这是对人性最严重的扭曲与伤害。也是对一个社会秩序与体系最致命的破坏和最无耻地改造。


就像盛行于我们生活之中的告密之风,这恰好将我们人性之中的幽暗激发出来,这绝对是一个极坏的制度。人性的灾难一旦转化为社会的灾难,社会危机就会接踵而来,尤其是道义上的危机会慢慢地侵蚀掉一个社会所应该具备的基础。在一个不令人尊敬的社会,每一个人都会表现出鄙夷的神色。


《辩护人》将“辩护人”定为为律师的形象。而在我看来,“辩护人”应该是包括律师在内的每一个人。在正义被严峻考验的时候,专业与知识地表现往往是虚弱的,而唯有勇气与智慧才可能释放出强大的能量。在“民权”遭到最严重的威胁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与“民权”共存亡的魄力。事实上,纵观我们的百年历史,从孙中山先生的“唤起民众”到到毛泽东主席的“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不就是一部争取“民权”的历史吗?


当然,《辩护人》的意义还在于让我们更加现实的看到我们的现实。这种眼光是冷峻的,这种反思是冷酷的。如果我们将眼光投回到我们所生活的这一片现实的土地。其实,我们也不必掩饰什么,“赵作海案”、“佘祥林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一系列案件的昭雪,我们也看到了,枉法裁判的法官、色厉内荏的检察官、丧心病狂的警官、人间地狱的黑监狱、无耻残忍的逼供者······这些人可以通力合作将一个无辜的人打入地狱,甚至于剥夺生命。而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却发现找不到一个承担责任的人。我们不敢去看,我们不忍去看,这样的罪孽何等的深重!


责任编辑:秋水长天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