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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隆林县某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侵吞村民低保金两万余元被公诉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广西 正义网百色9月2日电(通讯员 黄志寸)村支书黄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为村民办理低保后隐瞒事实,冒领低保金20950元予以侵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5年12月出生,中专文化,原广
广西   正义网百色9月2日电(通讯员 黄志寸)村支书黄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为村民办理低保后隐瞒事实,冒领低保金20950元予以侵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5年12月出生,中专文化,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某村党支部书记。  经查,2011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隆林各族自治县某村党支部书记的被告人黄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助乡政府落实农村低保户的工作中,发现该村王某、贺某全、贺某祥符合申领条件,擅自为王某等三户申请并成功办理农村低保后隐瞒该事实,先后多次使用截留的低保存折冒领农村低保金共计20950元予以侵吞,用于个人开支。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利用协助乡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以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农村低保金2095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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