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有本书,名字叫《斑马线上的中国》,是一名法律学者的著作,好多法学家联袂给他做序。没有看到书,观其名,想着这本书肯定是介绍或者论述中国法治状况的书,用斑马线上来描绘中国的法治状况简直是太合适不过了:有斑马线的制度,也颁布了,道路上也划线了,可是机动车是不是停车让行了?行人是不是红灯停绿灯行了呢?我们在十字路口看到的画面是,有的机动车让行,有的不让行,有的行人绿灯行红灯停,有的红灯也行。这不正是中国法治状况最贴切的描绘吗?赶紧到网上买了一本,翻开看了,不是想象中的内容,是一本法学学者的杂文集,禁不住大失所望。不过,我对中国法治状况的思考一直没有停止过。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看问题有自己的角度,对法治的理解也有自己的观点。专家学者论述司法独立、三权分立、司法改革、监察委的设立、依法治国等法治大事,时刻在关注着。同时,作为一名最基层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百姓对法治的认识也同样关注。而且,我认为百姓对法治的观感更为重要,只有老百姓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才是真正的法治。 经江苏沛县、丰县,走省道S349去山东单县的时候,每次都会吐槽一番。丰县、沛县公路限速60—90公里,过了江苏界,单县的几个镇驻地限速都是30公里,其它路段限速60公里。为什么差不多宽的丰县段限速60至90呢?全国各地去的地方也不少了,限速30公里的确实少见。如果说法律规定此路段限速30公里,那么可以肯定此法为恶法,因为现在的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都是30至40公里,作为一个自行车爱好者,骑自行车在较好的路面上的速度也是30公里。翻了翻相关法律,法律对限速是这样规定的: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为30公里,公路为40公里;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为50公里,公路为70公里。根据这条规定,限速30或许不错,可是过往的机动车几乎没有遵守这个限速规定的,否则就是龟速了。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交通法规是法律,是法律制度的一部分,法治的实施肯定也包括交通法规的实施,如果限速的规定没有人遵守,也就是法律没有人遵守,也就是法律没有了尊严,那么法治也就没有了意义。法治的责任,这个时候政府可能推给百姓,说百姓不守法,而百姓会吐槽法律,那样的法能遵守吗?如果互相推脱,法治就渐行渐远,遥遥无期了。应该自我检讨的是政府,比如上述的限速30的问题,法治主要是政府的事。 有专家说,西方法治的实现经过了几百年的时间,我们改革开放才三十多年的时间,所以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实现法治。这样的话,我很不苟同。国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法律,这个命题没有人反对。可是为什么,不管是专家教授,还是平头百姓,都不认为我国是法治法治国家呢?学者们的认识我们不去探究,因为在最基层,颇为关心百姓的看法。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言下之意,人民群众的感受更为重要。可是,时下百姓少一辆自行车,少一辆电动车,家里喂养的鸡丢了,喂养的狗被盗了,有几个去报案?即使报案了,接案人也会说,给你记下了,等着吧。百姓心中可能念着国富民强等大事,可是百姓心中的那杆秤是用来随时衡量眼前发生的事,不能苛求百姓志当存高远,让百姓时时刻刻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比什么都要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