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出席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时,提出“要敢于向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亮剑”。 周强院长的讲话被一部分人民群众误解,以为是开历史倒车,其实不然,结合周强院长上任以来的系列贡献,应当认为周强院长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国司法审判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进步。 以下是周强法官上任后的系列贡献: 1. 201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并自2014年 1月1日起施行,从此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始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2. 2015年2月26日发布,法发〔2015〕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暨《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2015年9月21日生效的法发〔2015〕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2015年9月15日通过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全面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 4. 为落实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5〕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确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制度。 5. 2016年12月28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确立在全国设立六个巡回法庭制度。 从以上的事迹来看,周强院长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和进步,周强法官在2017年1月14日讲话中所反对的,是打着‘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旗号,实为渗透或干扰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司法改革的西方势力。 周强法官并非如贺卫方先生所言的倒行逆施。贺卫方先生致力于推动中国的司法进步,其心可表,但遗憾的是,贺卫方先生始终误读中央精神,以全责备的要求苛求中国共产党和最高法,学者提出构想是轻松的,但真正进行社会实践时应当是谨慎的,中国的改革不是简单的科学实验,而是一场涉及13亿人口生活的大事,对于贺卫方先生的批判详见《贺卫方先生:请回归中国》,在此不赘述。 贺卫方先生崇尚美国司法,但却忽略了美国司法发展的历史过程。 美国自1776年7月4日宣布《独立宣言》,历经1862年9月22日颁布《解放黑奴宣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66年审理《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并最终以5比4作出判决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所确立的“米兰达规则”,共用了190年。 根据吴羽先生所著《公设辩护人制度研究》第3页记载,1963年之前,美国法庭上绝大多数重罪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律师辩护,1972年之前,美国法庭上绝大多数轻罪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律师辩护。那么,美国从1776年建国到1972年实现律师为绝大多数人辩护,共用了19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