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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投票价值判断的准确性分析_fazhi1234(5)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高空与阔海的交流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4
摘要:人性自古有之。人心叵测,尔虞我诈,所代表的人性悲凉,我们翻翻历史,看看古时宫庭电视剧,随处可见。可以说人心恒古不变,变的是我们的制度和游戏规则。正是制度的不断翻新将人类带入新的境界和全新的社会关系。

人性自古有之。人心叵测,尔虞我诈,所代表的人性悲凉,我们翻翻历史,看看古时宫庭电视剧,随处可见。可以说人心恒古不变,变的是我们的制度和游戏规则。正是制度的不断翻新将人类带入新的境界和全新的社会关系。

以庭长分案权为例,如果庭长的人性足够光辉,自然不会自私自利,自然能够公平的处理分案这件事,自然不会造成分案机会上的不平等,自然不需要随机分案这样的制度。然则,人性并非总是如此光辉。科学合理的制度恰恰可以制约或弥补人性的不足。也或者说科学合理的制度正是人性光辉的思路,是符合光辉人性的产物。因此,人的弱点正需要制度来指引修正或补齐。随机分案制度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我们还有人性不足的庭长存在。

所以,如果你从这篇文字中看到了人性的悲哀,我也挺悲哀。真正应该看到的问题是人性很难改变。人性的改变只是一种影响,在根本上决定事物局面的是制度还有游戏规则。

我之所以要探讨“集体投票”价值判断的准确性问题,就是要指明“游戏规则”符合还是不符合光辉的人性对人性本身的制约。没有符合光辉人性的游戏规则,人性和规则的结合就能让我们看到悲凉的现实。只有规则符合人性的光辉,规则的运行才能让我们看到阳光、公平还有正义。

员额制的“考试+考核”,让考核占70分成为重头戏,或者没有考试只有考核的员额制,都透露着人性的悲凉。它从一开始就酝酿着陕隘、自私、利欲熏心等人性的不足,它的实际运行也必能将人性的这一面充分展示出来。因为,制度并没有对人性这一面的根本制约。这就是制度的失败。

从法官A所处的法院分析,法官A,数据被更改的法官E,均是律师出身,然而都直接淘汰出局。更改数据的法官D和庭长B,庭长C和庭长F,以及拉票的法官M成绩均绝对靠前或很靠前。难道这不是制度的失败吗?

所以,集体投票这样的游戏规则,我们不必要指责结果是不是合理,直接痛斥这没脑子的游戏规则就行。然而,它是员额制必不可少的规则之一。全国哪家法院的员额制没有民主测评?有几家法院的业绩考核不沦为民主测评?有几家法院的民主测评都是光辉人性的展现?从入额成绩我们是不是能看到某个集体中有几个“圈子”以及它们的影响力?我们缺少的可能不过是问题的挖掘或洞察而已。

综上,笔者认为,集体投票对法官员额制,对于决定法官是否入额,并不是有价值的手段和方式。其对核心价值的判断往往出现偏差,其结果往往受到圈子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应当尽量摒弃这种入额方式。

以集体投票为主体内容的员额法官遴选,有可能只是善于投机钻营,不老实,不本分那种人的再次成功,让他们再一次品尝“潜规则”和“不老实”所能带来的甜头,以及进一步强化这就是“处世技巧”的思想认识。相反,对于老实本分,恪守人生操守的人,可能意味着再次失利。比如法官A,从其对当事人执行款问题的解决看,其并非没有处理问题的智慧,并非就是死心眼的那种人。那么,入额前夕,为什么不去走动走动领导,拜访拜访同事,拉笼拉笼关系?不过是恪守正确的人生操守而已。然则,法官A在员额遴选中的命运是直接淘汰出局。如果说员额制有选拔性,是不是这就是它的选拔性?最终它让什么人成功并让什么人出局是不是很鲜明?

我们再看一下法官A。法官A与庭长C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司法行政化的典型表现。我们破解司法行政化不是要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吗?法官A在员额遴中直接淘汰出局,连员额法官都做不了,下一步还审理什么?不审理也就不用裁判,也就没有司法行政化。这就是员额制这一改革的成功之处吗?

法官A的庭长C以绝对优势的成绩入额,自然成为员额法官。下一步,再配上审判辅助人员,继续司法行政化。当然,那个时候的审判团队里已经没有制度意义上的法官A了。所谓行政化也不能再叫法官的行政化了。这就是员额制所带来的成功变革吗?

这么多问题,原来都以员额制为基石。员额制又以“集体投票”为主体。那集体投票的“准确性”是不是可以根本否定这一整轮司法改革的正当性?

员额制的法官遴选,考没有什么好考的,核没有什么好核的,当前的状态应该也是现有条件下方案的最佳化。这里的问题不过是一再否定工作机制改革的前置性。不承认法官审判独立的工作机制是诸多改革的前置,而生硬的将“员额制”视为诸多改革的前置条件,必然产生这样的问题。

所以,如果说“集体投票”的准确性太差,应予否定。那么,我们也拿不出员额法官遴选的精确方式。或者说司法现实并不具备员额法官遴选的基本条件,我们却确定无疑的要首推员额制。集体投票准确性太差所根本反映的尚且不是员额法官遴选方式问题,而是员额制作为所有改革而不是工作机制作为所有改革基础地位的错位问题。

责任编辑:高空与阔海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