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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杂志的前任老总们有多传奇?_阿桂(11)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桂明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8
摘要:2010年5月,按照中国法学会党组的安排,周占华同志与我同时被任命为《民主与法制》社常务副社长与《民主与法制》杂志副总编。令我们感动又感谢的是,中国法学会党组在任命书中还给我们俩各自加了一个括号,括号里的

  2010年5月,按照中国法学会党组的安排,周占华同志与我同时被任命为《民主与法制》社常务副社长与《民主与法制》杂志副总编。令我们感动又感谢的是,中国法学会党组在任命书中还给我们俩各自加了一个括号,括号里的文字是“正局级”。2011年6月,经过了一年的任职试用期考察后,周占华同志被任命为《民主与法制》社党委书记、社长,我则被任命为《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由此,揭开了《民主与法制》杂志第一次由40多岁年纪接任社领导的历史。从那时到现在,我们俩均已进入年过半百的知天命之年了。转眼之间,《民主与法制》杂志也已由当时的半月刊发展为2011年的旬刊乃至2016年的周刊。

  现在,创刊37年的《民主与法制》杂志又一次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37年来,在中国法学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主与法制》杂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以让读者满意为办报办刊标准,既重视法制宣传,又重视民主宣传;既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又重视合法的舆论监督;既配合形势积极宣传中央精神,又体察民情重视反映群众呼声;既作宏观阐释,又作个案报道;既重法,又重情理,形成了融新闻性、思想性、战斗性、服务性、可读性为一体的办报办刊办网风格,深受广大读者和网友的喜爱。

  37年来,在民主与法制社党委的统筹部署下,《民主与法制》杂志始终紧跟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始终坚持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的办刊宗旨,并以其前所未有的法治视角、发人深省的案例报道、耐人寻味的特色评论……在全社会播撒民主、法治、文明的种子,启蒙了一代人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治思想,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出了不同凡响的成就,镌刻了独特而深刻的历史印迹。

  37年来,在历任社领导与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民主与法制》逐渐成长为一家具有较大影响力、拥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央级法制类刊物。《民主与法制》杂志先后荣获中政委、中宣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领导机关授予的“首届国家期刊奖”、“全国十佳读物”、“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全国法制好期刊”、“全国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 全国社会科学期刊优秀时事政治期刊奖”、 “中国期刊方阵”的48种“双奖”期刊之一等奖项。1998年4月,由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等单位完成的《98中国城市居民消费形态调查结果》,把《民主与法制》列为颇具影响力的杂志。在北京,居民将它列为“经常阅读的杂志”之一;在上海,居民同样认为它是“最受居民欢迎的杂志”。1998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出通知,把《民主与法制》列入全军《订阅报刊标准》,规定为连队、营部必订的十种刊物之一。

  党和国家领导人叶剑英、彭真、李鹏、乔石等先后多次为民主与法制一刊一报题词勉励。

  作为一本法制期刊,37年来,《民主与法制》从创刊到辉煌,从上海到北京,无疑达到了一个最高境界。但是,《民主与法制》仅仅是一个刊名吗?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历程,难道不正是追求民主与法制、崇尚民主与法制、张扬民主与法制的真实写照吗?

其实,“民主与法制”不仅仅是一个刊名,而是一个口号,也是一种追求,更是一种制度。如果说,民主与法制是一句口号,那就表明我们都希望将其作为一种理念而深入人心;如果说,民主与法制是一种追求,那就表明我们都希望全社会以此真正奉行法律至上的理念;那么,如果是民主与法制是一种制度,那就表明我们都希望“民主与法制”既不再仅仅是一个口号,也不再只是一种理念,而是一种不再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也不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转移而转移的习惯和准则。

让我们为“民主与法制”继续努力,让我们向《民主与法制》前任总编乃至历任社领导致敬!

责任编辑:刘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