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当下,法律电商蓬勃凤展,在业内也是一个时髦的话题。笔者近期参加了一些关于法律电商的研讨,有一些看法,和大家分享。也欢迎大家就这一话题和我私下探讨。 在互联网+成为一种潮流的当下,法律电商是律师行业中一个比较时髦的话题。笔者近期参加了业内一些关于法律电商的研讨,之后一直在探究:法律电商对刑事律师意味着什么?对此有一些看法,和大家分享一下,也欢迎大家与笔者探讨。(注:1、笔者只做刑事业务,因此笔者的思考侧重于法律电商对刑事律师的影响;2、笔者侧重关注的是交易平台类法律电商,因此本文讨论的是交易平台类法律电商对刑事律师的影响) 一、法律电商是否会挤占刑事法律服务市场 一部分法律电商会提供非诉标准化产品,比如合同生成、合同审核、发律师函、深度咨询等在线服务,这部分在线服务,委托和提供法律服务都可以在线完成。从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这些在线服务有一定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会挤占这类法律服务的市场。 但是非诉标准化法律服务在全部法律服务中占的比例不大,在刑事法律服务中的比例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刑事法律服务尤其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不可能在线完成,必须依靠律师在线下提供法律服务,即使智能化进一步发展,电商也不会挤占刑事律师的法律服务市场。 二、法律电商是否可以直接线上达成刑事委托 在法律电商交易场景中,客户直接面对的不是一个个律师,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法律电商。法律电商间接展示律师,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律师提供在线方案供客户选择,类似于线上竞标;二是安排律师和客户在线下接触。 就笔者将近十年来的从业经验,在陌生当事人中,客户大多数都会选择和律师面谈之后才委托,当事人选择一个律师,除了理性因素还有感性因素,当事人在和律师见面之前就把身家性命交给电商,在线上达成委托的可能性不大,法律电商实际上起的是一个推荐作用。 三、法律电商和刑事律师是一种什么关系 法律电商起的是一种推荐作用,对于加入法律电商的刑事律师而言,法律电商和刑事律师是一种推荐和被推荐的关系,这个推荐的实质是利益关系(律师费分成);对于没有加入法律电商的刑事律师而言,法律电商和刑事律师是一种竞争的关系。 法律电商,不过是业务拓展方式的转变,由业外的中介团队负责商业化营销,对没有加入法律电商的刑事律师而言,实际上就是影响力的竞争和流量的竞争。 毋庸置疑,随着法律电商的发展和成熟,会在刑事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这部分份额由加入法律电商的律师共享,但是,刑事案件当事人更在意的是律师个人的影响力,因此不意味着没有加入法律电商的刑事律师就会没有市场。在法律电商蓬勃发展的当下,是融入法律电商,还是摸索独立于法律电商的发展,是一个值得继续探索的问题。 本公众号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分享,向公众传递专业、可信赖的知识。欢迎关注邓世运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