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这起各方关注、重大复杂的历史疑案的再审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凸显了人民法院纠正和预防刑事冤假错案的决心和担当,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必将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更加牢固的法治丰碑,必将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坚定对法治的信仰。 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充分展示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高度重视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人民法院紧紧抓住时代契机,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可能的冤假错案,不回避、不袒护,并为纠错而不懈努力,相继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如此前的“张氏叔侄案”“呼格案”,让社会公众从中感受到了司法勇于纠错的态度和努力,不断提高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此次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无罪,进一步宣示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的理念和决心,是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具体案件中的生动体现。 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有错必究的实事求是精神。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无论认定被告人有罪还是宣告被告人无罪,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就不认定犯罪。聂树斌案从复查到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在坚持这些原则基础上,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法按程序有序推进,在全面细致审查原审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和公正的程序等基础上决定改判聂树斌无罪,确保案件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充分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建立健全保障办案责任制的同时,还启动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建立非法干预审判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这些改革,对于落实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具有重大意义,必将在全社会产生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正能量。 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更是展示了最高人民法院勇于担当。聂树斌案是一起历时22年且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从另案被告人王书金2005年自认“真凶”以后,社会公众对如何处理聂树斌案十分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聂树斌无罪,凸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的态度和决心,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更是司法自信的表现。冤假错案的发生,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制度的原因,依法纠错只是一个起点,更重要的是去补齐制度的“笼子”。我们看到,通过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努力,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观念正在深入人心,无论在理念层面还是在制度层面,防范冤假错案已经成为司法机关和社会大众的共识。 即便是刑事审判中万分之一的冤假错案,也是对当事人百分之百的伤害,更是对司法权威、法律信仰的伤害。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预防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严格公正司法,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历史重任。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守住防止冤错案件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