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非法制作毒品原料麻黄碱 团伙五人被判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8-09
摘要:非法制作毒品原料麻黄碱 团伙五人被判刑
  麻黄碱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一制毒团伙开设“制毒工厂”非法制作麻黄碱,寄出24箱,共净重744千克。近日,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对被告人赖崇锡等五人判处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赖崇锡等人达成生产麻黄碱合谋,2016年1月中旬,租用某胶合板厂作为制麻场所,赖崇锡出资20多万元并负责组织生产,五人分工合作。同月27日、28日,被告人先后在物流点接收购买的制麻原料和辅料,并运往制麻场所。同日,雇请四人来到制毒场所负责购买工具、煮饭、协助生产、监督工人以及保护制成的麻黄碱等工作。在先行实验四天生产出十几斤麻黄碱后开始正式生产。后被告人将生产出来的麻黄碱半成品转运至良庆区那马镇某工厂继续生产麻黄碱。期间生产的麻黄碱成品打包运至某高速路口旁水泥厂仓库装箱伪装,之后驾驶箱式货车分别在两个物流点寄出成品麻黄碱各12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崇锡等五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麻黄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