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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数字也该公开了

来源:痴醒斋 作者:痴醒斋 发布时间:2017-06-02
摘要:思想之家 死刑 司法 公开 死刑数字也该公开了何家弘2017年5月31日至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的京西宾馆召开了“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最高法院的领导和各省级法院的领导以及部分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会议。中央有关单位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
思想之家 死刑 司法 公开 死刑数字也该公开了何家弘2017年5月31日至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的京西宾馆召开了“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最高法院的领导和各省级法院的领导以及部分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会议。中央有关单位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中央政法委的孟建柱书记和最高法院的周强院长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参会者中还有特邀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四位“特邀专家学者”——除本人外的另外三位都是德高望重的法学家。他们是高铭暄教授、陈光中教授和樊崇义教授。他们都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次会议的召开正值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十周年,我就自然地联想到一个人名——滕兴善!1987年4月27日,有人在湖南省麻阳县锦江河中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女尸。警方通过失踪人排查、家人辨认和血型鉴定,确认死者是贵州来当地广场旅馆打工并失踪一个月的石小荣。经过几个月的侦查,警方根据凶手肢解尸体的手法,确定屠夫滕兴善为嫌疑人。12月6日,警方对滕兴善收容审查。经过连续审讯,滕兴善终于“认罪”。1988年12月13日,怀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滕兴善死刑。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滕兴善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核准死刑。为了保障死刑适用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中国的法律在“两审终审”的原则基础上,就死刑案件规定了专门的复核程序。根据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无论被告人是否提出上诉,判处死刑的案件都应自动进入复核程序。1983年,为了“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把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案件的死刑核准权下放给了高级人民法院。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死刑案件的复查和管控。由于各省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一般是死刑案件的二审法院,所以核准权的下放就使得死刑案件的二审与复核变成同一个法院的职权,本来为严格控制死刑适用而设置的死刑复核程序就变得徒有虚名。滕兴善一案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完成了二审与死刑复核“合二为一”的诉讼程序。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执行枪决。然而,这并不是该案的终结,因为那个所谓的“被害人”依然活在人世,而且上演了“亡者归来”。1993年,被人拐卖到山东的石小荣辗转回到贵州老家。听说滕兴善案之后,她表示,自己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她还写信要求湖南的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滕“杀害”的错误判决,并给予名誉损害赔偿,但是无人回应。她已有新的生活,自然不再关心那件与己无关的旧案。“被害人生还”的消息辗转传到滕兴善家人的耳中。滕兴善的父母在儿子被判处死刑之后已相继离世。他的兄弟认为自家是穷老百姓,不能跟政府作对,不能去找麻烦,决定此事不对外人讲。2004年,滕兴善的女儿藤燕已经长大成人,并且在外打工多年。她得知真情之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与弟弟腾辉一起向湖南省检察院和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05年10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滕兴善被正式宣告无罪。滕燕和滕辉获得国家赔偿、补偿款共666660元。 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问题,而死刑复核程序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之一。毫无疑问,滕兴善冤案对于死刑核准制度的改革起到了助推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收回所有案件的死刑核准权。如今,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已经过去十年。最近有人问我如何评价这项改革。我说,这肯定是极好的,但是你要问我怎么好,我还真说不清楚。我相信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之后,死刑的适用一定是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统一,而且死刑的数量也一定是大大减少了。但是,我不知道具体情况,无法做出客观准确的评论。在我国,死刑数字似乎被视为一种“国家机密”,业内人讳莫如深,圈外人胡思乱想。窃以为,把死刑数字当作“国家机密”是没有道理的。我国的死刑都是依法公开判处和执行的,都是正大光明的,既不是暗杀也不是滥杀,何必遮遮掩掩,怕人知晓?死刑数字的公开既不会给司法机关抹黑,也不会引起社会的动乱。经历过众多战争与灾难的磨练,中国人在面对死刑数字时一定有足够坚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在这个问题上,决策者也该摈弃封闭式司法的陈旧观念,接受透明公开的现代司法准则。实践经验表明,公开是最好的宣传解释,也是获得公信力的最佳路径。公开死刑数字还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其实,我国司法在这方面已有进步,法院的裁判文书就开始上网公开了嘛!从科技手段的层面讲,在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的情况下,利用大数据技术统计死刑数字并非难事。即使官方不予公开,民间也可以获得。因此,我建议最高法院选择适当时机,开始公布死刑数字。这也可以彰显中国政府直面死刑问题和推进司法文明的决心和诚意。在当今世界,已经有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由此可见,废除死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因为它符合人道主义和司法文明的精神要旨。另外,废除死刑也是避免错杀无辜的有效路径。对于司法人员来说,“不枉不纵”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警察、检察官、法官都不是神仙,在证据短缺时犯下认定事实的错误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因此,为了不让错杀无辜的冤案重演,我们也应该认真考虑废除死刑的问题了。 笔者深知中国现在还不能废除死刑,但是我们应该认真讨论废除死刑的问题,通过努力,让越来越多的同胞认识到死刑并不是天经地义的。我国政府应该郑重地向世人承诺,中国将致力于废除死刑,而且要从公布死刑数字做起,让世人见证中国死刑政策的进步。经过若干年的持续努力,中国将从少杀到不杀再到彻底废除死刑,让中国再次成为世界上最文明最人道最和谐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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