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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侦查隐性知识的应用与转化研究

来源:汉特斯邦德007 作者:汉特斯邦德007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学术信息 监狱侦查隐性知识的应用与转化研究 ◇ 楚 航 ----该文发表于2016年第3期《中国监狱学刊》 内容摘要:加强对侦查隐性知识的应用与转化,应成为新时期监狱知识管理创新的战略支点,它有助于加快推进侦查人才的培养步伐,有效维护监管安全与提升侦查效能
学术信息 监狱侦查隐性知识的应用与转化研究 ◇ 楚 航 ----该文发表于2016年第3期《中国监狱学刊》 内容摘要:加强对侦查隐性知识的应用与转化,应成为新时期监狱知识管理创新的战略支点,它有助于加快推进侦查人才的培养步伐,有效维护监管安全与提升侦查效能。针对监狱体制机制、职业环境、文化观念等管理障碍,监狱应理顺狱侦体制、强化狱侦职能;积极引导侦查员和院校生反复参与侦查实践;拓展他们获取侦查隐性知识的一些渠道;搭建侦查隐性知识转换的系列平台;积极创建监狱侦查文化,切实尊重、使用与激励侦查人才。关键词:知识管理 监狱侦查 隐性知识 应用 转化 一、监狱侦查隐性知识的基本内涵隐性知识一词,源于1958年英籍物理学家迈克尔·波兰尼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他认为人类的知识有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之分。大凡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述的知识为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而未被表述的知识,如人类在做某事的行动中所拥有的知识则称为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按学界通识,隐性知识具有默会性、个体性、非理性、情景性、文化性、相对性、稳定性等特征。所谓侦查隐性知识,是与特定个体或群体的专业经验、社会阅历、学习背景、思维素质、心理因素息息相依的,或与特定地域的天文地理、历史文化积淀与传承密切相关的,难以规范概括或尚未加以规范概括,并且尚未广泛传播的,但在侦查破案活动中又能发挥独特作用的知识[1]。而监狱侦查领域①的隐性知识,是指监狱各级侦查主体、基层监管民警在长期的安全防范实践与侦查破案活动中所积累的,但尚未被外界知悉、理解、传播的特定职业认知与行业技能。不仅认识类的侦查思维、侦查直觉、侦查灵感、侦查识别等属于侦查隐性知识的内容,而且技能类的缉捕技能、勘验技能、鉴定技能、审讯技能、网侦技能等也属于侦查隐性知识的范畴。监狱侦查隐性知识除了具有隐性知识的共性特征外,它还有与监狱侦查职业密切相关的以下显著特征:(一)侦查隐性知识的经验性虽然一些警察院校的侦查专业毕业生不同程度地具备显性侦查理论知识,但这些显性侦查知识与隐性侦查技能并不能成正比;具备了丰富的显性知识,只为侦查能力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而侦查能力的最终形成与提高,还必须在侦查实践中逐步培养与训练[2];一些老侦查员虽然没有经过专门的侦查学历教育,但往往通过对现场信息的解读,很快能意识到这起案件的侦查方向在哪里,能准确捕捉到侦查线索的来源;同样,监狱有的侦查员在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狡辩时一筹莫展,而有的侦查员接手案卷后很快能抓住案件的突破口或对方言语上的破绽,直至嫌疑人招供,这就是隐性侦查经验起了作用。对经验型知识的应用,应持客观、冷静、审慎的态度。因为它的默会性决定了许多场合,侦查经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对同样的经验与方法,侦查员A可能会熟练应用,而侦查员B采用时则不一定灵验了;它的相对性决定了同样的侦查经验对此案、此人、此物可利用,而对彼案、彼人、彼物不可用或不可全用;它的情景性决定了侦查主体只有依托眼前特定的案情或现场,才能将过去储存在大脑里的相似情景或类似技能加以重现与提取。监狱的侦查经验,来源于大量的侦破实践与全景式的防控行为,波兰尼在《隐性认识论》中指出,隐性知识本质上是一种理解力(understanding),是一种领会、把握、重组经验的过程。同时我们也应当警惕侦查经验的危险性,当人们没有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条件时,这些潜伏着的隐性知识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将人们的判断引入歧途[3]。(二)侦查隐性知识的广泛性侦查隐性知识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侦查职业相关的社会学知识是广泛的。如人际沟通技巧有利于侦查员获取情报;熟悉风土人情有利于了解特定案件知情人、见证人、嫌疑人的思想动机或行为习惯;二是与狱侦控防相关的各门类知识是广泛的。如气象学、水利学、电力学的相关知识有利于监狱对特定情景下的犯罪防控;三是侦查专业的各子学科所隐含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技巧是广泛的。如现场勘查中的观察技能、联想思维与痕检技巧,将直接左右犯罪证据的搜集与查证效能。直接用于监狱侦控与侦破的狱侦学,应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的综合性学科,这些知识广泛存在于监狱司法实践当中。因此,侦查隐性知识的广泛性与侦查职业的特殊性,共同决定了侦查员应上知天文地理,下懂鸡毛蒜皮,监狱不仅需要专家型的侦查人才,还应使更多的狱侦民警成为侦查领域的杂家与通才。(三)侦查隐性知识的难言性大凡警察院校的教授能根据教学大纲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侦查知识教育,却难以生动再现与深入研究具体案件的侦查情景与破案思路;同时,实战部门的一些刑侦专家或优秀侦查员,他们多年接触大量案件,能根据现场信息准确寻找破案线索与犯罪证据,直至案件侦破,但他们大都理论知识不够,难以讲清当时选择侦查思路的理由何在;有的监狱基层民警能根据自己的观察判断,有效搜集危险罪犯信息,但他难以言表当初的判断或行动的依据是什么;还有的民警汇报狱情时只能三言两语,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掌握狱情细节。这是因为,侦查中的隐性知识是一种“只可身教,不可言传”的东西,除了警察个体的工作态度外,还与他们的语言表达、狱情调查、逻辑思维的能力差异有很大关系。只是这种“不可言传”,不是不能言说,而是难以言说。除了因隐性知识具有较强的个体性与非理性导致知识传播与行为模仿的困难外,还因我国侦查专业教学与侦查实践中的系列矛盾所造成,即侦查理论是抽象的,而侦查实践是具体的;显性知识具有一般性,而破案活动具有特殊性;侦查教学活动是专门的,而侦查实战情景是复杂的[4];侦查程序是公开的,但侦查手段是保密的。对此波兰尼认为,“我们所认识的多于我们所能讲述的”②;美国学者多罗西·伦纳德·巴顿在其《知识与创新》一书中认为③,隐性知识存在于所有者潜在的素质中,与所有者的经历、修养、知识层面、创新意识等抽象的内在因素有关系,是个人或个体长期积累和创造的结果,是一种难以用语言表达也难以收集、交流和传播的知识。二、监狱侦查隐性知识的实战应用(一)严谨对待现场痕迹物证提取、分析与检验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是侦查工作的重要源起与核心构件,离开了痕迹物证,不仅分析侦查方向与确定侦查范围将失去客观依据,而且案件诉讼的证据效力将显得脆弱无力。所以现场勘验人员一定要认真严谨地对待痕迹物证的每一道工序与操作细节。2008年北京奥运前夕,某监狱发生一起民警现金、手机、警服被盗案。由于案发后第三天分监区才逐级上报,已遭破坏的现场失去了及时勘验价值。犯罪嫌疑人罪犯L被强制隔离后,数日拒绝招供。此案突破口在哪儿呢?当时我和狱侦科长避开第一现场的不利因素,选择关联现场深入推进。一是根据该监院的建筑结构,分析罪犯L可能销毁物证的场所、管道、角落,经掘地搜查,结果在地下污水管道内,查获了被剪坏的警服碎片与被盗手机;二是确定这些物证究竟是从哪一楼层的卫生间管道冲下来的?据现场访问,侦查员认为三楼西卫生间为关联现场的可能性大;三是决定利用多波段光源进行现场探测与扫描,结果在该卫生间的瓷砖表面发现了六根3~5mm肉眼难见的浅兰色纤维;四是这些微量物证是否属地下污水管道查获的警服碎片残留物?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鉴定,认定了两者同一;后我们加大审讯力度,犯罪嫌疑人罪犯L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严谨对待现场的痕迹物证,是对以往一些失败的教训得来的体会。某监狱“5.9”特大蒙面持刀抢劫、强奸、杀人案的现场,本来在死者床沿处发现了一枚有鉴定价值的残缺掌纹,技术人员用钢丝锯下这块木方带回了实验室,后因管理不善而丢失,60天后凶手落网却没有直接证据来认定,结果诉讼卷遭检察院退卷,最终使该案成为一桩悬案。侦查员要牢记,不仅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的态度要认真,方法要得当,而且还必须重视对现场勘验资料的管理;尤其是对一些大要案件的侦查,即便是嫌疑人已经到案,但物证搜查工作切莫过夜;一些场合不认真对待案件物证就是失职,丢失物证就是丢了侦查员的饭碗。(二)准确刻画犯罪嫌疑人脸谱(三)警惕侦查辨认误入歧途(四)科学识别罪犯的各类假象三、监狱侦查隐性知识的转化监狱管理模式创新,不仅是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更是一种治狱理念与知识管理上的创新。由于侦查管理效能直接关乎监管安全,因此侦查知识管理理当成为警察队伍建设、法律文化建设的战略支点。警察队伍要出色完成监管任务,个体能力与文化素养至关重要,为顺应监狱制度现代化的四个进程⑥,警察的知识更新迫在眉睫。早在1944年毛主席就指出,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愚蠢的军队是不会打胜仗的。以往监狱发生的各类案件,均折射出相关民警在监管思维、侦查技能等方面的诸多教训。因此,对侦查知识的教育与管理,绝不仅限于对狱侦民警或院校生的显性法律知识与基础侦查能力的培养,更要对各级侦查员多年积累的经验知识与侦查组织的管理思维加以提炼,通过相互传承与学习、传播与共享、组合与转化,最终使其成为打击违法犯罪的隐形利剑。…………………………………………………………(一)侦查隐性知识转化的障碍分析(二)监狱侦查隐性知识的转化路径…………………………………………………………4.创建监狱侦查文化,尊重激励侦查人才所谓监狱侦查文化,是指监狱侦查主体积累起来的侦查知识、侦查制度、侦查艺术、侦查法律、侦查道德、侦查能力与职业习惯等意识形态的复合体。它对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能起到内聚、导向、整合、完善、延续等功能作用。监狱的侦查文化建设,应以“侦查理念为灵魂、侦查制度为核心、侦查硬件为载体”的三维结构来有效建构,但监狱的主要问题是,(1)在侦查理念上,狱侦主体“坐等办案、政刑不分、以管代侦、非法强制”等习惯思维难以扭转,尤其是传统体制造成的心理障碍突出,如职业心向普遍消极;因保守心理、习惯心理导致其安于现状;(2)在侦查制度上,我国刑诉法与监狱法有关“监狱侦查”的条文粗略,狱侦法制缺位导致案件侦查、强制措施的应用无所适从;基础业务不统一难以产生规模侦查效益;(3)在硬件建设上,监狱或监区无电脑/资料柜、无现场勘验器材、无照相/录像/录音器材、无单警装备成为常态。“三维支点”建设不力则侦查文化建设必败,不仅侦查个体与侦查组织对隐性知识的传承与转化无望,而且将直接危及监狱的长治久安。侦查文化工程建构,应将侦查主体的理想信念建设作为首要标准。我国各司法警察院校有不同校训,如中央司法警院的“崇德、尚法、博学、强警”,江苏司法高等警校的“严谨、求实,勤奋、创新”,而美国西点军校的校训是“责任、荣誉、国家”,其著名的行动准则是“没有任何借口”。从2009年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召集下属14县的老侦查员座谈会可看出[15],他们对“刑警精神”的内涵理解为,“完成侦查任务所需要的行业精神与心理品质的综合体”;那么,监狱侦查员的职业价值观或精神内核到底是什么呢?应该是“博学、顽强、理智、协作”。如果狱侦员孤陋寡闻则思维僵化,谈侦查直觉与破案灵感就是天方夜谭;狱侦员意志薄弱,侦查行动往往半途而废;情绪冲动的侦查员,其言行与“低调”、“冷静”的侦查品质格格不入;性格孤僻、不善合作的侦查员,往往不能完成综合情报查询与专案侦查的协作任务。要实现侦查主体间的隐性知识共享,各地监狱应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导向,理当尊重、使用、激励那些侦查人才。首先,老侦查员是否愿意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新手,或新手甚至包括侦查部门负责人,能否尊重那些老同志,这是侦查隐性知识能否转化的首要前提;其次,应警惕组织内部对侦查人才的嫉妒心理泛滥。狱侦指挥员不能心胸狭隘,打压人才,破坏侦查组织的良性竞争,切忌因下属与上司的脾气不对路而弃之不用;第三,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要将那些老侦查员或专家学者的隐性知识挖掘出来,就要懂得那些专家学者对“成就认可、职业发展”的心理需求,并为其提供施展才华的专业平台;要鼓励各级侦查员或学者走自我发展与知识创新之路,通过有效的评选程序与奖励办法使其修成正果。总之,为实现侦查隐性知识的良性循环与交流互动,监狱乃至各司法主管机关应创造一些保障条件:即必须对侦查隐性知识给予像对待显性知识的同等重视;必须有符合监狱侦查情势的硬件投入;必须在监狱之间和司法警察院校之间创建公开透明和鼓励创新的侦查文化;必须有清晰的激励措施来促进侦查知识共享,而且侦查员、侦查教授、院校生、侦查组织能直接从知识管理中获得收益;必须有部(省、市)监狱局、警察院校与监狱三方领导的政策性支持。 注释:① 这里之所以采用“监狱侦查领域”而未直接使用“狱侦领域”的概念,是基于我国监狱系统尤其是一些大型监狱农场内设有公安机关及相关侦查部门的传统与现实,所以,监狱侦查领域既包括系统内的刑事侦查部门,也包括狱内侦查部门。② 转引自 陈柳钦.缄默知识及其研究发展[EB/OL]. http://www.chinavalue.net/Management/Blog/2010-10-12/490410.aspx③ 引自 多罗西·伦纳德·巴顿.知识与创新[M].新华出版社,2000;转引自王连娟.隐性知识管理文献综述[J].情报科学.2006(4).④ 引自电视连续剧《神探狄仁杰》中的台词。⑤ 韦尔斯的研究表明,队列辨认的结果往往具有相对性。即证人选择的那个最相似的人,因存在于证人的记忆中,那么他就是犯罪的实施者。如果真正的犯罪人出现在队列中,这种辨认程序是有效的;但如果队列中只有陪衬者,那么与犯罪人相似的某个无辜者可能被挑出来。参见李安,房续兴.侦查心理学[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175.⑥ 中国现代监狱制度出现了“监狱发展的阶段性趋势、监狱职能的单纯化趋势、治监方略的创新性趋势、社会地位的提升性趋势。”参见张晶.中国监狱制度从传统走向现代[M].海潮出版社,2001:24.⑦ 笔者在监狱基层工作多年,发现当今许多基层民警对罪犯的管理行为存在着“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该现象近年来已引起监狱学界与管理层的重视。⑧ 狱侦工作效能的整体提升,需要各级侦查组织或专业人员间的相互配合、交流学习、彼此支持,所以这里的“文化走廊”,喻指从一所监狱新型狱侦组织的结构内部,由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人员构成的相互学习与传播侦查知识或技能的文化通道;也指不同省份、不同监狱狱侦部门之间、监狱与地方侦查部门之间对侦查文化、经验模式相互学习交流的一种机制或桥梁。⑨ 参见2005年4月公安局刑侦局 葛百川、张桂勇、楼先迪等人的《全国开展模拟犯罪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参考文献:[1] 郝宏奎,马丁.侦查中的隐性知识----专家观点与经典案例[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3.[2] 刘汉华.论侦查能力[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8:15.[3][12][14] 杨立云.隐性知识的获取途径----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郑道利访谈[A]. 郝宏奎,马丁.侦查中的隐性知识[C].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323,324.[4][11]井晓龙.隐性知识的习得与显性化----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玉章访谈[A]. 郝宏奎,马丁.侦查中的隐性知识[C].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278,253.[5] [9] 徐克林.狱侦情报基础与实务[M].法律出版社,2015:172,386.[6] 张凤忠.犯罪现场勘查技术实务大全[M]安徽音像出版社,2004:792.??[7] SECI????模型.百度百科[EB/OL].http://baike.baidu.com/2016-04-04访问[8] 穆君.试论隐性知识的转化[EB/OL].http://www.360doc.com/2016-04-05访问[10] 刘建.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打造深挖工作品牌[EB/OL].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6-04-09访问??????[13] 龙玉平.警务实战训练十戒[J].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09(3).[15] 刘南男.刑事侦查中的隐性知识及其意义----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集体访谈[A].郝宏奎,马丁.侦查中的隐性知识[C].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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