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10月28日 北京期 网络侵权、媒体侵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理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来源:法培中心涂乐琼 作者:法培中心涂乐琼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网络侵权、媒体侵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理 中国行为法学会中行法培[2016]第21号 网络侵权、媒体侵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理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专题讲座一、课程收益正确理解与适用系列网络侵权司法解释,探讨网络侵权民事、刑事案
网络侵权、媒体侵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理 中国行为法学会中行法培[2016]第21号 网络侵权、媒体侵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理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专题讲座一、课程收益正确理解与适用系列网络侵权司法解释,探讨网络侵权民事、刑事案件以及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网络著作权、网络不正当竞争、网络商标与域名)法律适用疑难热点问题,探讨法官裁判思维,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切实有效防范网络侵权。二、名师授课(专家均已接受邀请)本次讲座师资力量强大,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具有理论与审判实践的一线法官授课。三、参加对象各省市文化部门、网络监控部门、知识产权局、版权行政部门、律师、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部门的人士;出版社、动漫、影视、网游公司等文化产业人士;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各大网站以及P2P技术及服务相关厂商;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等。四、参加办法参加代表须交讲座会议费3200元/人(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五、会议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9日—31日 北京市(10月28日报到)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会议负责人:涂乐琼 13975806748(微信号)010-52385492传真:010-52385493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 371404587 QQ在线咨询报名:2927196912 全年计划请关注公众号:tuleqiong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2016年9月附件1: 讲座日程安排10月29日(星期六)9:00-12:00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适用——典型判例分析1、利益平衡原则 2、避风港制度 3、通知删除规则适用 4、信息网络界定5、直接侵权 6、间接侵权 7、过错的认定 8、案件的管辖9、典型信息网络著作权案件1)公证取证 2)链接 3)信息存储空间主讲专家:芮松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14:00-17:00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疑难问题研究——典型判例分析1、网络著作权诉讼疑难问题:程序疑难问题;实体疑难问题 2、网络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商标侵权认定:域名侵权认定;竞价排名纠纷3、网络不正当竞争司法实践疑难问题主讲专家:王艳芳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司法解释起草人10月30日(星期日)8:30-11:3013:00-16:00(一)媒体侵权案件审判实务——典型案例分析1、媒体侵权案件审判现状 2、案件审理的指导思想 3、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4、常见媒体侵权类型 5、、抗辩事由与举证责任 6、案件的责任承担(二)网络侵犯人格权新型疑难问题及司法解释相关问题1、侵权责任法36条的规定与适用 2、主要网络侵权行为类型3、网络侵权案件的主要抗辩事由 4、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应对5、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1)管辖 2)网络证据的固定和审查 3)主体4)网络服务商的信息披露义务 5)利益冲突的平衡 6)商誉侵权问题7)网络公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8)侵犯隐私和个人信息问题 9)法律责任承担10)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的责任主讲专家:李 颖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16:10-18:10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热点问题1、《解释》起草过程中的主要考虑 2、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的认定3、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 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认定5、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 6、共同犯罪的认定和犯罪竞合的处理7、信息网络的含义及界定主讲专家:逄锦温 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审判长10月31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一)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实务与网络侵权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解析1、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及对策 2、域名领域的不正当竞争3、涉及搜索引擎的不正当竞争 4、恶意软件问题5、涉及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行为的不正当竞争 6、恶意插标7、“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典型案例剖析1)涉及竞争关系认定的典型案例 2)如何评价反法第二条适用的案例3)涉及对技术中立进行评价的典型案件 4)涉及对技术创新评价的典型案件5)如何评价反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商业道德”的典型案例(二)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实践疑难问题——诉前禁令与民事赔偿1、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中的赔偿数额问题 2、诉前禁令问题(三)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适用疑难问题1、电子数据证据的界定、概述及其特征  2、电子数据与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3、电子数据在三大诉讼法中的法律地位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数据司法解释5、电子数据的取证、保全、审查认定 6、电子证据的举证、质证、抗辩主讲专家:蒋 强 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请以报到通知为准;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专家授课为准。更好地为全国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将实行会员制服务方式 自即日起接收2016-2017年度新会员单位和个人申请:一、VIP会员:会费 12万元/年,VIP会员免费参加由我中心及我中心与其他相关权威机构联合举办的培训活动,次数不限,每期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次。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2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5人次;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11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3人次;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2人次.附件二:网络侵权、媒体侵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理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专题讲座报名表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涂乐琼:010-52385493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在线QQ咨询报名:2927196912微信报名咨询:13975806748(法律佳人)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参 加 人 员姓 名职务性别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件住宿预订□合住 □包房 □不住拟住日期:2016年 月 日— 月 日您重点关注的内容或您的培训需要:
责任编辑:法培中心涂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