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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举办第六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来源:孔令泉独立调查 作者:孔令泉独立调查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周林兴)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在衢州举办浙江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周林兴)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在衢州举办浙江省“第六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深入研究探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评价体系的科学内涵以及浙江省农村产权制度现状和改革方向。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指出,本届论坛旨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研究,更好地服务浙江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有力促进全省农村改革及山区经济发展。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以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和G20杭州峰会圆满落幕为契机,精心耕耘山区经济发展“承包地”,创新拓展山区经济法治建设“试验田”,深挖细做法治理论研究“责任田”,让论坛研究成果为“两美”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更多的法理支撑和智力保障。 围绕“深化浙江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评价体系研究”两大主题,与会的100多名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浙江农林大学中国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景新作了“农村建设用地入市问题研究”主题报告。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马永双介绍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成果;德清县法院叶剑荣作了“关于城乡一体化改革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湖州市委党校李念文提出了“浙江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温岭市法院夏群佩发表了“关于司法保障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嘉兴学院文法学院罗士俐阐述了“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权责配置问题初探”;衢州市中级法院王勇作了“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探析”发言。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认为本次论坛厘清了两个法治理论问题:一是要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必须采用确权发证,把“山水”化为人民的权利。要通过合同、抵押等法治方式,实现权利的流通;通过权利的流通,实现资源的财富价值。二是只有深入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途径,才能在山区经济建设法治保障研究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论坛还向获奖论文作者颁发了证书。本次论坛由浙江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三农法治研究会、环境法研究会、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协办,衢州市法学会承办。衢州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志明主持论坛。民主与法制时报三版头条http://e.mzyfz.com/paper/paper_13196_3929.html孔令泉独立 调查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klqdc孔令泉独立 调查凤凰博客http://blog.ifeng.com/23778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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