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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打破“刑不上大夫”藩篱

来源:春暖花开 作者:春暖花开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热点评论 反腐:打破“刑不上大夫”藩篱最近的两例反腐宣判,即对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的公开宣判,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
热点评论 反腐:打破“刑不上大夫”藩篱最近的两例反腐宣判,即对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的公开宣判,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终身监禁规定以来,具有实践意义和导向作用的反腐领域的变革。(图片来自网络)透视两起终身监禁的反腐力度推进,流传在古代社会并根植于理念层面的“刑不上大夫”再次被打破,“刑也上大夫”成为一种制度层面被立法与司法加以印证,可见,对腐败的“零容忍”,真正实现对那些罪行及其严重的腐败分子,让他们把“牢底坐穿”。与此同时,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国家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对死刑立即执行的慎用,腐败分子能深刻省察自身、具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自首等法定或酌定情节的情况下,更好地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也是立法制度设计和司法裁量考虑的重点,因此恤刑思想和礼刑结合,仍然是传统以来刑罚思想的当今发展,不过,这种“礼”已不是封建社会“礼不下庶人”的“礼”,更是通过腐败分子的自身省察,对每个掌权人起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果。再有,真正改变人们心中的特权法思想,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深入的国家立法,更有待司法领域的推进。毕竟在人们的心中对那些杀人越货会嫉恶如仇,而对那些受贿等的腐败现象心存宽容的情感,社会生活中,你给我办事,我给你送钱,在一些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逻辑,因此“刑不上大夫”的古代司法理念,是否在当今的中国社会真正去除,不仅需要司法判决引导,更需要在民众心中建立起真正的平等观、公平观、秩序观。透过反腐力度的加大,突破“刑不上大夫”的藩篱,还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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