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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关于召开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9年年会的公告

来源:haohao今日之时弊,唯有中和乃达 作者:haohao今日之时弊,唯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轩研习社 中国法律史学会关于召开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9年年会的公告 “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9年年会”,将于2009年7月12日-15日在长春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东北师范大
法轩研习社 中国法律史学会关于召开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9年年会的公告 “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9年年会”,将于2009年7月12日-15日在长春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协办。会议主题,一为纪念学会成立,回顾学会历史,总结学会经验,共商学会发展;二为专题学术讨论,主题定为“中国法律传统与法律精神”。  1979年9月,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老一辈法律史学家们,汇聚长春,成立了中国法律史学会。这是当时中国法学界的第一个全国性的学术团体,是最早成立的专业学会。学会成立30年来,举办年会,出版文集,研讨学术,通报信息,组织交流,推动合作,成就斐然。我们感激老一代法律史学者们的开山之功,庆幸有这样一个联系的纽带、活动的场域。欢迎有志于学会活动史的中青年学者尤其是老一代学者们,就学会的诞生、成长、经验甚至逸事等方面撰文,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以襄盛事。  中国法律史学会的30年,与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相伴随。在此期间,法律史诸学科从恢复教学与研究,到教学内容与研究内容的深化;从教材建设,到课程建设、学科建设;从资料拓宽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本着具体、抽象、再具体、再抽象的路径,本次年会以相对抽象的“中国法律传统与法律精神”为讨论主题,欢迎学者就这一略带抽象的主题撰文,各抒己见。法律传统既是精神的,也是制度的,更是文化的;法律精神既是观念的,也是制度的,还可以表现为物质的;法律传统形于流动,生生不息,不是死亡的过去;法律精神作为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凝气、提神、超越,也常在此。期望这次年会在这个领域更上一层楼。  30年前,中国法律史学会在长春成立,长春因此成为一个幸运的地方。今番相聚,也以幸运期待!  另外,大会期待保存了学会成立30年以来相关资料的单位和学者,尽量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大会筹委会对此感激不尽!  此次会议根据提交的论文情况,发送邀请函。请依照规范的格式(注释体例采用脚注,圈码,每页单排,不列参考文献)提交论文电子版,并于2009年6月15日前以E-mail形式发出。  联系人:吕丽 13944879906;[email protected];      潘宇 13578999016;[email protected];      邓勇 13944069980;[email protected];  传  真:0431-85166329(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A区315室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  编:130012  本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法律文化网(http://www.law-culture.com/);  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http://www.legaltheory.com.cn/)  吉林大学法学院网(http://www.law-jlu.com.cn/); 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承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协办)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协办) 2009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haohao今日之时弊,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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