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律师相对多数人来说,是极少接触的群体,甚至很多人对律师的服务还停留在电视剧的场景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律师的社会地位并不高,要说改善,也就是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法治观念的宣导下有所不同。不过,律师也算一个弱势群体,因为律师很多时候权益受到侵犯时,却看不到自己代理客户时那种场景或者结果。而多数人,对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认可度不高,或者一问问一圈也有,其内在逻辑也避不开对律师提供意见的权威性认可问题。就香港或者境外而言,律师可以做证婚人或者国内公证人的角色,其本质在于律师的权威性很高,直接受官方的认可。但是,就目前国内而言,要达到这个权威性,或许有漫长的道路要走,即使律师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去调取资料,也离不开诸多手续。笔者曾经代理一个业务到某高校调取资料,其用章部门要求查看笔者的授权书、执业证以及律所所函这些是理所当然的,但提出一个让笔者哭笑不得的问题,其以笔者授权书未经过公证为由曾拒绝笔者所需资料上加盖其高校的公章,虽然最后据理力争也拿到了盖章的资料。但笔者心想,公检法部门都没要求律师取得当事人的授权要进行公证,一个高校管公章的人员竟然潜意识里认为律师提供当事人的授权书不可信甚至可能作假,这对律师来说无疑挺悲哀的。 四.结语 凌晨提笔此文,并非是对律师收费能达到某个标准持悲观态度,更多地是考虑律师行业整体收费如何上个台阶的问题,作为律师来说,谁都不想自己的执业收费对不起自己的付出,因为目前不对等的收费情况过于普遍,而如今为咨询应该收费的呐喊声如雷贯耳,故而,不得不撰文说出自己的声音,至于是否恰当,各有各的标准,至于砖头该扔也扔,扔过来笔者也只好拿来砌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