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家,小舅子的女知道我是"大律师",大学老师,特喜欢与我聊天。小侄女今年十岁,上小学四年级了。 小侄女问我,“姑父,你是律师,在法庭上你应该坐在哪里?”我告诉她,坐在上面的是法官,坐在两边的,一方是检察官,坐在法官的右侧,一方是辩护人,坐在法官的左侧,律师是辩护人,坐在左侧,犯罪嫌疑人坐在法官的正对面,接受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询问。法官的位置最高,代表法官的地位神圣。小侄女听完我的叙述,睁大眼睛对我说,“我以前很想当警察,但现在很不喜欢法官与警察了,警察把人家抓起来,法官判了人家的死刑,枪毙了,而这个人很可能是冤枉的,他的父母亲会多伤心啊。”小侄女说完,竟然呜呜呜地大哭起来,眼泪直流。小侄女的行为让我大愕,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怎么去安慰她。我不知道小侄女是否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自主还是不自主地听到过聂树斌这样的案件否,但童言透出的那份对生命、亲情的真诚,我们成年人应当如何去解说与回应呢? 大年初二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咬死人事件成为我与孩子们对话的话由。我将这个事故当作故事一样讲给小侄女听。小侄女听完后,以悲伤的口吻问我,“大律师,这个动物园里养着老虎,动物园砌了三、四米高的围墙,还有铁丝网,这个孩子的爸爸为什么要爬墙进去啊,他不知老虎会吃人吗?他为什不买门票与他的儿子与老婆一起从大门进出啊?”针对小侄女的一连串诘问,我无言以对,我应当如何回复好了?生命以这种方式逝去,留过亲人们的是无尽的悲怆,生命堪悯,但做为一个成年人,规则该不该当守?在一个孩子眼里都应当遵守的规则,我们成年人却往往罔而不顾呢?作为成年人,我们是不是只看到罔顾规则的低成本与好处,却忘了规则被漠视背后的风险? 儿子的阿姨带着儿子上街买了两把玩具枪,装上水珠子弹对着人射击。趁这个机会,我给孩子们讲起福建李大蔚案与天津赵春华案:一个酷爱枪支的19岁的少年,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经营气球射击摊的51岁的天津大妈被天津河北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孩子们听完我的喋喋不休后,马上反驳,“这个少年买的是玩具枪,是用来玩的,又不是真枪,怎么能判刑呢?如果玩具枪是真枪,为什么网上又可以卖呢?那卖玩具枪的是不是也是犯罪?这个奶奶也不该判刑,她摆摊是让小朋友们来玩的,她又没拿枪打别人,更没有打伤人,法院为什么要她坐牢啊?"孩子们的一连串发问,让研习法律十多年的我彻底无语了。在孩子们眼里,没有打伤人,也没用枪去打人,就不应该判刑坐牢。从孩子们的话语里,虽然没有主客观归责原则,但明显透视出“无责任不处罚”的朴素的刑法观念。对于一个没有法律常识的儿童而言,一切高深的理论都是多余的,但他们朴素的正义观念,却值得我们成年人、尤其专业人士去深思。当我们的法官们将一个个普通人士都认为不是犯罪的行为绳之以法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思考,我们的司法、法律是否出了什么问题? 童言无忌,但童言蕴含着朴素观念应该是我们成年社会的一面镜子,我们是否应该从镜子里头透视出些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