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要获得确切的实体上的权利也不简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全能上帝帮助下的法官或者说让上帝亲自进行审判,有些事实则始终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且即使事实清楚,也会出现当事人都是正确的情况,而法官在判决中只能判断其中一人胜诉,而另外一方败诉,也即所谓权利冲突问题[9],抑或其他不能直截了当运用司法权作出司法判断的时候。为了解决这个困境,人类总结出一种历史经验,即根据一定程序,由当事人在进行诉讼程序服从法庭规则中,提出自己的事实与理由,从而认定他们的事实是否属于法律上的事实,而不再是生活事实,最终法官根据司法权对该法律事实作出法律判决,解决当事人的复杂纠纷。在这里,实体权利与实体正义不再是最重要,而是通过程序正义予以体现或者实现。然而,当这一程序性正义出现后,就成为一种重要的正义,虽然在普通百姓中还没有占据最重要的地位,但对于犯罪分子而言,这无疑可以将之放在与实体权利同等的位置,甚至是比实体权利更高的位置;君不见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嫌疑人被捕之后,虽然认罪,但就是不服,更为确切地说,没有一个健全的司法程序让其心服口服! 因此,我们在这里可以说,司法权的运用,实体权利属于食物本身,但仅仅有它,的确在有些时候并不能让我们接受。因而,必须将其放在一定程序中,让所有人——无论是胜诉方,还是败诉方——都在这个游戏中接受司法权下的判决,结果反而成为地位不是最高的时候;而这个程序下的判决则与前面提及的作料所处的地位相似,而且还属于其中非常重要的作料,即盐,而且到最后,它成为须臾不可离的作料!在这里,程序性权利与实体性权利都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甚至有些后者的地位不亚于前者,如果予以夸张的表达的话,则相当于如果程序缺乏,则容易出现司法权中的“白毛女”——它已经融入到我们权利之中,就相当于盐中所蕴含的碘元素成为我们必须吸取的物质! 当实体性权利与程序性权利组合时,司法权的运行已能基本满足消费者需求;在这里我们无需追问司法权的主体法官,他们是如何思考的,他们在判决中有什么倾向。司法的家常菜出现了。这是在理性主义出现后的法治情况,也是一种严格法治时代,只需要在程序中运用司法权实现实体性权利就可以了,以至于连韦伯都担心司法的“自动售货机”会出现[10],无需再有法官。然而,到底这套组合背后还有什么,他们还没有关注,或者还没有意识去关注,也甚或没有必要去关注,毕竟大多数人都是“粗人”,厨师的高超技艺即使展示给我们看,我们也未必能够感受与欣赏! 如果从全球的司法体制看,这更像大陆法系中司法权运行;在英美法系中,至少在基层法院里,一个纠纷的运转大致也如是! 三、厨师与美食 家常菜,即使在今天已经工业化、标准化的“家常菜”,大致都能够达到一种基本水平的色、香、味齐全境界,因为在当下任何一种作料都可以在全球流通。在前面,笔者已经提及,它主要在家庭范围内传承,主要在于帮助人们更好地接受,而非主要在于享受与欣赏!不过,在今天有一种新现象出现,旅游、越来越多的出境旅游;在这时,旅客们就餐时欣赏食物的色、香、味的兴趣大增。而且在这时虽然还有家常菜的意味,但也已经可以从美食的视角观看了,虽然这些旅客还主要处于无意识阶段,还不能充分体会这些美食的妙处。实际上不仅仅是旅客,就是整体的人类,就像一位法国大厨所说,即“我认为,90%的客人对烹饪艺术一窍不通[11]”! 但是,美食的确存在,而且也存在于家常菜之中,但普通居民对此并没有多少特别感受,或者说无法说出这种感受,他们能够表达的方式就是多吃,甚至有时导致他们身体偏胖等症状!对于如此情况,在《红楼梦》中,尼姑妙语曾经有精当评价——虽然是针对喝茶而言,但同样适用——即“一杯为品,两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饮牛饮骡了[12]”。如果进一步思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即美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欣赏,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只有少数人能够欣赏,也是少数人能够烹饪出美食来!正是他们推动着美食走向至高境界。 从而造就一种现象,美食总是在特定场合、特定人群中流转!这一特定群体不是普通民众,而是一个的社会贵族、国王为代表的社会精英人物,虽然在今天贵族与国王已经不在,但社会贤达却仍旧引领社会潮流,在食物领域也如是: 在传统社会,对于普通人,食物一直比较粗糙,特别是农村的普通人更是如是,因为在这里生存才是第一位的。但任何国家必然有剩余产品,随着社会的发展,剩余产品会越来越多,食物也会越来越丰富。这些食物在权力的作用下,从农村到达城市,无论是这个城市到底是基于商业而形成的城市,还是因为军事而形成的城市[13],因为它有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即人集中的地方,而且往往也属于权势人物积聚的地方,随之而来的是金钱积聚的地方。食物丰富,才有可能在满足城市居民基本需要后有其他嗜好,其他追求;在食物的享用上,才可能花心思,才有可能对各种各样的食物与作料进行不同的组合,追求各种不同组合的色、香与味。 不过,我们需要注意,即使在城市这个圈子,也不是每一位居民都可以享受、甚至说有能力享受美食。能够对美食进行享受的往往是城市中的精英们,而非其他: 首先,对于商人而言,他们的确有这个能力实现,但是由于商人本身的属性,在整体上就追求一种资本增值的效率,而非讲究排场与形式;他们通常不会为美食殚精竭力,最终偶尔为之。 其次,贵族。他们不仅仅掌握当时的社会经济资源,也掌握社会政治资源,而且他们主要不以金钱作为炫耀,而以贵族风范、排场炫耀,注重一种形式,而非效率。在这些各种各样能够表达排场的活动中,宴会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领域。在这个地方,不仅仅进行社会名流交往,也是食物享用的集中场合。追求各种新鲜、稀奇美味的菜蔬、瓜果等就呈现在了饭桌上,在《红楼梦》中,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对茄子吃出鸡肉味就是一例[14];这还仅仅是一家贵族招待一位乡下老奶奶就出现的精致食物,如果是贵族之间的聚会,则肯定是当时社会最精致的食物。 最后,在贵族中,贵族之首,即国王,在中国成为皇帝!他与他的家族是整个帝国中最高者,也是权力最大者,排场则时时刻刻达到最高境界。在就餐时,首先由很多食物放置在餐桌上,一个人或者几人不可能对每一种食品都消灭,而只能称之为品尝式地食用。这可是君主的专利,如法国的路易十四,他从小就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食客,有一次单独进食时有三百多人(包括绅士、大厨和仆役)目睹,成为推动法国美食进步的一位国王[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