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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如:试论法学学术性书评论文的基本品格 ——以《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及其书评为中心的分析_jiangzhiru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蒋志如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8
摘要:试论法学学术性书评论文的基本品格——以《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及其书评为中心的分析 【出处】载《河北法学》2015年第6期,刊载时有增删 【中文摘要】通过两个层面梳理了中国法律书评文章不仅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非常糟糕的学术状况:其一,从

试论法学学术性书评论文的基本品格——以《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及其书评为中心的分析

【出处】载《河北法学》2015年第6期,刊载时有增删

【中文摘要】通过两个层面梳理了中国法律书评文章不仅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非常糟糕的学术状况:其一,从形式上阅读,通过对中国对法学创新网收录的、最近两年的15种期刊所刊载的数量上考察;其二,以达玛什卡的《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为例,对其书评文章的分析。这种状况实际上是中国法学学术研究状况的一个侧面表达,因为法学学术创新与法律书评、学术性书评有莫大的关系,因为法律书评、学术性书评的基本品格就在于知识贮备与积累,从而更可能出现法学学术创新。

【中文关键字】法律书评;学术性书评;知识增量;学术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中国法学界当下的学术研究有问题,而且还有一些属于制约中国法学学术的深层次缺陷问题,以至于有学者感慨“中国法学何处去[1]”;苏力更将这一深层缺陷的一个方面,即(从观察法学者本身的视角)描绘为中国法学者在50岁以后学术产出较少[2],其实这更可以概括为中国法学学术研究的“50岁现象[3]”。

对这一问题、缺陷原因的追问,可以从中国的科研体制[4],中国教育体制、中国的历史传统思维方式、权力的影响等方面考察[5]。这是一种从宏观的视角考察、分析这个问题。在这里,笔者只想从一个非常小的细节,即微观的视野观察中国法学学术,以佐证刚才提及的中国法学学术存在深层缺陷;而且如果我们对此重视,可能带来的效果或许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细节方法,因为正如历史学者唐德刚所表达的观点,任何制度都是一转百转[6],更为具体地说,亦即我们可以从“一”观察到“百”,其实也可能“一”创新,可能就出现“百”转(当然,更可能是“百”决定“一”,可会出现改革的困境)。

这个细节就是中国当下的(学术性)书评论文。现在就先对之做一个现状进行梳理和思考:

根据苏力的观察,他在《法律书评》发刊词中的第一句话就感慨道,即“很久以来(到2003年时,笔者注),都感到中国法学界缺少学术的批评[7]”;作为与新中国法学一起成长起来的法学家,可以说这一观察和感慨属实[8]。随后(在前文作者写于2003年4月,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于2003年7月),作者又指出中国法学学术批评的现状:

我认为中国的学术批评就总体而言的确很差(加粗号原文没有—笔者注)。不但绝大多数书评往往流于唱赞歌,而且相当老套,往往是“主题新颖”、“材料丰富”、“结构合理”,最后再加上“瑕不掩瑜”的一页……除了作为一种变相的商业广告,实在是有它不多,缺它不少,实在不利于中国法学界在竞争中发展……

而且……批评爱上纲上线,爱猜测作者的政治态度,而不关心作品和作品的问题和思路,不关心学术问题;近年来甚至有的学者只关心“学术道德”,这实际上是关心政治,不关心学术[9]。

这种差和上纲上线的状态,到今天即2011年的当下得到改观了吗?

在笔者看来,这仍然没得到任何改变。一方面,作为整体制度的一环,当制度没有发生多大变化时,它很难得到真正改变;即使能够改变,也是其中的个人,除非这些个人的行为再得到他人的跟随,方能改变制度。

在另一方面,笔者将在本文将对这个现象用“事实”揭示出来,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二、中国法学书评论文领域的现状分析(一)

第一,从形式方面看:

根据中国法学会法学信息部和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创新网所录的主流15种[10]中国法学类CSSCI期刊(包括《中国社会科学》),如果以2009年1月开始,到现在2010年12月的两年为限(如果是双月刊则是12期,单月刊则为24期),只有四种期刊刊载了有书评的文章,《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学研究》、《政法论坛》分别为2、2、3、7篇;而其他期刊,从最顶级的三大刊《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到其他在这15种比较靠后的期刊就根本就没有为法律书评文章留下任何位置[11]。

即使其他一般期刊,法律书评类文章也没有或者非常少,如《东方法学》在2009到2010年两个年度有0篇书评文章,《北方法学》两年内有3篇;也就是说,一般法学类期刊对待法律书评类文章的态度雷同。

而对于各个法学院的《法律评论》倒有一些书评类文章,虽然几乎每一期都有[12],但与上述期刊比较,从比重上看却无分轩轾。而且,在这些法律评论杂志中,目前处在首位的《北大法律评论》,它的情况值得关注:

根据从1998年创刊以来到2011年为止所出版的全部目录看,除了前面3期书评文章有6、3、4篇(在2008年第一期出现一词回归,有3篇)外;其他各期,或者只有1篇,或者根本就没有法律书评类文章[13]。由此可见,即使在法律评论中,法律书评文章本来应该得到张扬的地方,其地位也不高,而且还有一种下降的趋势。

而对于专门的法律类书评杂志,根据笔者的阅读范围,大约只有苏力主编的《法律书评》一种。它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版9辑[14]。虽然在整体上已经取得一定的影响,但相对于中国法学界的学术论文而言,仍然微不足道,与其他论文相比,无论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无法与之匹敌。

上述叙述虽然是形式上的一个考察,即从法律书评论文在法学期刊中所占据的位置看,呈现出如下特点:

首先大部分法学期刊,特别是CSSCI法学期刊,几乎不给法律书评类文章任何位置。由于CSSCI在中国语境下的形象意义,很多学者,特别是知名学者不愿意从事书评类文章的创作,因为即使撰写书评类文章就只能在一般法学期刊上发表,这对他们而言没有多少鼓励、刺激意义,特别是在稿酬还不高的情况下更如是,因为名和利皆没有,无法让他们从事这方面写作,即使约稿,也更可能属于应景之作,而非苦心经营。

其次,即使有些法学类CSSCI期刊会刊载2-3篇书评类论文[15],但是一定要看到这些文章不是在同一期出现,而是一年之内出现2、3篇,即使在目前刊载书评论文的《政法论坛》也如是。

因而,它仅仅起着一个点缀的意义,无法激起学人的热情,因为从刊发的概率看,非常低:对于优秀的学者来说,由于真正书评文章本身的投入量不必其他文章少,而且得到的评价不高,他们更愿意撰写论文;对于新手来说,他们很难写出优秀的书评论文,在这类文章得不到重视的情况下命中率更低。

再次,即使在真正不排斥书评文章的法律评论杂志中,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或者说与前述期刊呈现出一样的效果。

责任编辑:蒋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