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判决书”的话题已在法博里讨论了许多天,一如法博推出这一话题时所预料的那样,有人觉得如此书写判决书,显得有点率性和随意,损害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也有人认为这般使用诗一样的语言,如同严冬里的一抹春色,无形中淡化了判决书的呆板与不近人情。 同许多事情一样,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时,总会得出好或者不好这样截然相反的两种结论。个人以为,写作这份判决书并上传到判决文书网的王云法官,起初一定没有考虑到他的这一“作品”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与反响。因为王云法官也许压根就没有去想过,要借法律文书网这个平台秀上一把。对他来说,这不过就是一份随性而为的普通判决书罢了。 不论别人如何看待这份“诗意判决书”,笔者在读过它之后,似乎透过这带有诗性的判词,分明读出了王法官倾注于审判工作上的那份猎猎激情。 为何有如此感觉呢?从相关介绍中得知,该判决书的作者是江苏泰兴法院的80后法官王云。从普通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一般情况去看,三十几岁的年纪,大概是已从事审判工作十年左右,不长也不短。 而正是这个年龄段,往往是对所从事工作最茫然、最没有激情的时候。这是因为,十年的工作中,日复一日的机器人似的无休止审理问案,成百上千篇枯燥乏味的法律文书制作,足以把初来乍到时的那份对审判工作的好奇与热情消磨得所剩无几。还有,十年的观察与经历,让人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埋头苦干也换不来论资排辈下的职级与待遇,案件的日益增多和对前途的日益迷茫,迭加上来自家庭等方方面面的生活压力,都使得每每深思眼前的工作时,都有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犹豫和烦乱感。无疑,所有这些所思所见,都极容易让人把不良情绪带入到工作中来。如果不加控制,没有合理的疏导,外部的环境又一如既往地不容乐观,三十多岁的年龄,此时此刻,确乎是最容易产生懈怠与茫然的年龄段。 所以,当一个人对所从事的工作没有了热情,当一位办案人员为疲于应付的案件烦怨不已,当不胜其烦地重复写着了无生气没有尽头的程式化文书时,是不可能对一个案件或者一份判决书专门倾注精力,去认真释理,去雕琢文字,去润色词句的。由此不难得出,王云法官面对日常的案件审理,只所以还能够带着感情去书写,就说明他对工作的热情还在,他还保持着年轻司法人员的朝气与激情。而这份“激情”可以说是最珍贵,最缺少,也是最值得称道的东西。 由此笔者想到当初自己刚上班从事公诉工作的时候,那时要求公诉词不能少于800字。才出校门,刚接触案件,一切都觉新鲜,头两年所起诉案件,公诉词都像中学时期写作文一样的认真细致有文采。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热情的减退,公诉词也渐渐流俗与格式化,直到最后仅剩下无尽的抱怨与应景了。 因此,当看到这份“诗意判决书”时,笔者首先仿佛看到的是80后王法官还在熊熊燃烧的对工作的那份激情。这份激情与文采无关,更与作秀不沾边。它应该成为基层司法机关年轻司法者群体当中,生生不息的一种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