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村出生的孩子,我所在的乡镇是当时经济、交通最不发达的地方,在五年前,才开始采用机械化种田,工作以后我跟被人介绍自己的乡镇的时候总是提及旁边的乡镇,因为只要不是非常熟悉的人,都不知道我们的乡镇在哪里。在读高中以前,我的理想是开一个卖东西的店,为此我很认真的学习算数,因为那时候在我的印象里开店事了不得的事情。高中的时候,我的思想有了变化,我开始在外面求学,这时候我想做一个作家。一个能写出人性,唤醒人类灵魂的作家,我还专门研究了朱自清、鲁迅等的小说,因为在中考前一个月,我父亲每天都给我送一个肉饼汤,有一次下很大的雨,他穿上雨衣,蹬上他那辆中间有横杠的自行车的时候,我看见了我父亲的背影,我想和朱自清父亲的背影是一样的。高考的时候,我的父母都希望我去读师范,当老师假期多,工作稳定,是那时候我的父母能够想到的最体面的职业。 我们都没有想到我会学法律。这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陌生的事物。我和我的那老实巴交的父母从来没有接触过它。我在高中还不会上网,填报志愿还是我同学帮我填的,最喜欢看报纸是篮球报纸。走上这条路的原因我自己都不清楚。我记得当时突然有一天我觉得法律应该很厉害的样子,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给人们行为制定准则的东西。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并没有很认真的而学习,直到我读到庞德的那本小册书《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我才重新找到了我最初选择法律的理想。为此,我将法律视为我的信仰。我期盼着这个社会一切的行为准则都是法律,法律的规范着人类社会进步的路线。我开始认真的去学习,并且很顺利的通过了司法考试,走上了法律职业。 2014年本科毕业后,我参加了当年的全省法检考试,顺利的进入了一家基层法院,分到了派出法庭做书记员。每天的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周旋在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几乎每天都有一个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向我控诉另一半是多么的不好。我几乎对这些叽叽喳喳的语言已经产生了抗体,对待他们控诉我总是在心中计算他们说的可信度以及涉及到的法律关系。 在我快两年的工作中,我经历了很多形形色色涉及婚姻的诉讼,甚至同事们都在说我来了之后,离婚诉讼都不再单纯了,办案多年都见不到的案件类型我都遇到了。对此,我也很是无奈,时代在发展,案件千奇百怪也很正常吧。 但是工作给我感触最深的不是离婚诉讼的千奇百怪,而是我高中时候理想中的人性。在我看来,离婚诉讼是最能体现人性的一类诉讼,它不同于合同与侵权涉及到了金钱利益,它涉及到的是人类的精神灵魂,反应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神秘的夫妻关系,反应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单纯的亲子关系。我想没有比这更接近了灵魂的了。 在我处理案件的时候,我认为我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法律人。对待每一个案件,我在用心去体会喜怒哀乐、爱恨嗔痴,时刻想着法律是否能给他们带来他们想要的,他们又应当如何信奉法律。在处理这些形形色色的涉及婚姻的诉讼中,我真正使五味杂陈、有高兴、有疑惑、有失望、也有希望...... 我也希望通过我的文章来诉说我的开心、我的疑惑、我的苦闷,也同时希望能够能够解决我心中的疑惑、排解我心中的苦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