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我不是潘金莲》,发现这是一部烂片。据说这部片子得了几个大奖,票房也挺高,但并不能改变它在我心里的烂片身份。 通常我们说的烂片分为两种。有一种是,它太好了,好多人看不懂,所以就把它归为烂片,比如姜文的《太阳照常升起》,我认为是一部很牛逼的电影,但一上映就被斥为烂片,票房惨不仍睹,把姜文气得真的拍烂片去了------在中国,要想收获高票房,就得往烂的方向拍。 另外有一种烂片是-----它真的很烂。《我不是潘金莲》就属于真的很烂的电影。 据说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既然源于生活,应该符合生活的逻辑,符合生活的现实----毕竟这部电影题材不是科幻不是神魔片。李雪莲假离婚,那是假离婚吗?那是真离婚啊。李雪莲和他老公说好假离婚,没有和政府说假离婚,办离婚的部门,只能审查形式上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审查不了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对于法律,对于体制来说,他们是真离婚。李雪莲秦玉河说好假离婚,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否复婚也是她与前夫的事,与法院何干?她起诉他老公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是要求法院判她老公和她复婚?不合逻辑。请求法院撤销离婚事实?那不该起诉她老公,因为离婚证不是他老公发的。离婚了前夫妻吵架,男的骂了她一句我看你是潘金莲,然后就传遍县城了,就人人戳她脊梁骨了,她就活不下去了,要继续去找政府闹了。这个世界,每座城市,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吵架,骂出了多少比这严重一万倍的话,兜出了多少不堪入目的糟糕事……再则,他丈夫骂她潘金莲,她找政府闹个卵?不服可以上诉,办了离婚证就是事实上离婚,告诉她这个,很难吗?影片最后,说她当初离婚为分房是假,其实是为生二娃,但二娃气得流产了。想自圆其说,但圆了吗?让人脑袋都方了!她前夫把她气着了,她去找政府闹,要法院判她前夫和她复婚,可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啊! 从体制方面看看,那么糟糕,那么愚蠢,那么无能,那么不讲规则。一个精神病患者上访无理取闹一下,就把政府各级领导搞得团团转,领导撤掉一大堆,可笑至极。法庭依法判了一个案子,原告不服,但不上诉要上访,于是法院院长急了,市长急了,省长急了,首长生气了,于是省长生气了,市长撤了,县长撤了回家做木匠了,法院院长撤了,事件起源的法官却升官了。接下来十年中李雪莲年年上访上访,大家都习以为常,第十年,突然疯狂地要来管了。政府那么多部门那么多工作人员都是吃干饭的,一个市长一个县长一个县法院院长放下公务,跑到一个上访户家做饭拉家常做思想工作,他们是不是傻?即便她的起诉的确是符合逻辑的事,法院判得也是正确的,就算她举报院长,举报县长枉法,举报市长枉法,也有组织调查程序。 讽刺民众愚昧无理取闹吗?讽刺体制糟糕腐败无能吗?一个完全背离现实生活,不符合逻辑的前提,表达的一切都是无意义的。也可以说,按照它的逻辑,它什么都可以推导出来。自己主观假定一个前提,什么都可以谴责。比如说一个人:你天天喝得烂醉,你这个人太糟糕了!可事实是人家他妈的都从不喝酒的,自己设定前提加到人家身上,有说服力吗? 官场不是那样的官场,体制不是那样的体制,社会不是那样的社会,民众不是那样的民众。整部电影,故事和逻辑就是小娃娃过家家的水平。
当然,也不是一无是处,它的圆画幅创新,画面构图,让我时时想起以前在美术课本上经常看到的古代圆形画幅的国画工笔画,有一种意外的美感。乡村圆画面,城市方画面,也许还有深刻的用意。创新和创意,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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