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潭死水的当代文坛,严肃小说有三条生存之路:要么开拓主题,要么创新格式,要么制造惊奇吸引眼球。《我不是潘金莲》走的是最后一条路线,于是刘震云选择了一个最神经质但又最能挑逗肾上腺的上访理由作为故事主线,这从标题亦可窥知一二。从《一地鸡毛》起步并登上中国文坛“琅琊榜”的刘震云,至此也成功地实现了从写作到商业写作的“完美”转变。 平心而论,刘震云的写作技巧一如既往的精湛,但单论叙事,关于“上访”这么一个中国独有的社会生态现象,以这种方式写出来,绝对算不上成功。小说基本摈弃了思与哲的追求,而是选择了最走巧的方式糊弄了一个圆场和结局,估计这也是为什么观众一再批评电影叙事薄弱以及人物面孔化的原因——电影依托的文本天生就是营养不良的,人物的动机都是为了圆小说的场而如木偶牵行。 之所以开篇便这么尖锐,纯粹因为对刘震云充满了更高期待,他的《一地鸡毛》一直被我奉为经典,这本小说几乎激发了几代人关于婚姻观和人生观的思考。而我担心的是,对于《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小说或电影,推动的不是信访制度的革进,而是催生更多偏执症候群。即便是媒体所封的“现代官场现形记”也名不符实,故事背后的官场远没有这般浅薄与简单,有一些桥段纯粹为了批判而设置,幼稚的让体制内的人只能“扶额”。从电影上映评论来看,经历了冯小刚与万达公子的唇枪舌战之后,对于“上访”本身的讨论也基本只局限于学界,还有实践界嚷着“侮辱智商”并迫不及待给冯导上“法治课”——咱还是别给冯导添堵了,冯导志不在此啊! 《我不是潘金莲》作为一个荒诞的故事,法律界揪着法律问题明显是浪费力气。但终其一生与信访制度作斗争的李雪莲式人生悲剧,却值得社会学界浓墨重彩的研究。读这本故事时,我联想最多的人物竟然不是潘金莲,而是张爱玲《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曹七巧带了三十年的黄金枷,李雪莲又何尝不是背负着名为“道德舆论”的枷锁负重前行了十几年。为了一句“清白”,竟然与整个世界都“碰上了瓷”。当付出的、失去的越多,就越回不来头,直到忘了最初的目的。于是,无数的李雪莲变成了曹七巧,既一手造就了自己的悲剧,也毁了别人的人生。 《我不是潘金莲》虽然一再标榜自己不是“潘金莲”,但故事其实很“潘金莲”。《水浒传》里潘金莲所嫁非人,潘金莲走的不是离婚(结合李清照离婚事件以及岳飞原配刘氏“两经改嫁”的故事,宋代的婚姻制度应当是允许改嫁的,此处懒得找资料了),而是偷情;武松得知潘嫂勾搭奸夫谋害亲夫,戒刀两口、杀气横秋,直取两人首级,而不是拨打110。潘金莲故事主人公们偏爱“私力救济”的原因,或许是制度所致——离婚程序的繁琐、刑事案件证据的严格以及法治不昌的时代背景。但《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法治也成了救济的点缀,李雪莲将矛盾引入司法程序的那个莫名其妙的离婚诉讼就像是西餐里的水果沙拉,整部故事里的七分熟牛排和孜然酱都是屠夫的刀和一路上访的追逐打闹戏。李雪莲将“道德评价”这个社会化的诉求,硬生生引入司法程序,却又活脱脱跳出法治走向了上访——李雪莲式的人物是瞧不起也看不上法治的。她拒绝法制的游戏规则,并一直用自己的方式重复着潘金莲、武松殊途同归的“私力救济”。也正因此,在《我不是潘金莲》里头,最不值得探讨的,其实是法律。话已至此,唯有悲凉。 最后要吐槽的是,冯导在结尾处关于“她终于变成了潘金莲”之类的旁白,正是把李雪莲逼上上访之路的“罪恶之手”。男未婚、女已离的李雪莲与大头在一起,如何就贴上了“潘金莲”的符号?用现代的观点来看,抛开谋害亲夫的后续剧情,潘金莲的过错在于缺乏责任和担当,而不是男女那点私事。但冯小刚的旁白恰恰是现代社会里浸染着旧社会遗毒的男性思维,也正是这种用“直男癌”来形容都嫌侮辱现代直男的观念,给李雪莲戴上枷锁。对比一下《密西西里的传说》《廊桥遗梦》之类或拍的沉重、或拍的唯美的电影,高下立见——《密西西里的传说》《廊桥遗梦》的上帝视觉(导演)是超脱于尘世的,他们真正展现女性的悲剧或婚姻的困惑,而不是戴上道德批判的“枷锁”。冯导一不小心说出口的,不一定是他的道德观,但精心设计的这句旁白简直如同咬掉了半只身子的米虫——从这个角度而言,冯导的《我不是潘金莲》一直都停留在潘金莲那个时代。 微信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