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作协会籍是身份加冕还是作品认可?_西西里柠檬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花到酴醾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7
摘要:《南周》 2016 年 12 月 1 日“时局”刊登的《“贪官作家”被取消会籍背后》,披露了自 2009 年以来,作协(中国作家协会)先后四次取消了 12 名落马官员的会籍,并援引《光明日报》的评论认为:与作协事后迅速地宣布“清理门户”相比,如何加强事先准入、

作协会籍是身份加冕还是作品认可?_西西里柠檬

《南周》2016121日“时局”刊登的《“贪官作家”被取消会籍背后》,披露了自2009年以来,作协(中国作家协会)先后四次取消了12名落马官员的会籍,并援引《光明日报》的评论认为:与作协事后迅速地宣布“清理门户”相比,如何加强事先准入、事中监管,从根本上规范作家行为,显然要重要得多。对此,笔者有话要说:

首先入籍作协,确实应该坚持作品、经历说了算。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规定,能够入籍作协的实体条件是:赞成该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或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某人是官员,就可以不顾其作品是否具有了一定水平或者相关工作是否成绩显著,而将“作协会员”当荣誉一样为“官员”锦上添花。

另外,如果作品过得硬,其他无关作品本身的行为,即使属于违法犯罪,也不宜作为必须清理门户的硬杠子。虽然作协章程的第二十三条规定:“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经本会书记处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但在掌握“严重违法行为”和“触犯刑律”上,应该考虑到是否与其作品有直接关联。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李敖先生申请加入作协,以其著作等身的成就,想必毫无疑问,但是人家可是坐过牢犯过律吃过官司的主。

当然,我这想法有些理想化,咱是一个凡事要讲政治的国家。但是,实事求是也是最大的政治。人本无完人。人生有功有过,有功论功,有过责过,功过分明,所谓桥归桥路归路,也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这才叫实事求是。

责任编辑:花到酴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