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我们当时的学制是三年,三年当中老师和同学们打成一片,非常融洽,师生之间甚至可以开玩笑。应该说,大学里让我佩服的老师不止一个,这些老师都各有各的风格、气质。在课堂上,有的口若悬河,富有才子气质;有的字字斟酌,充满学者气质;有的用一张张经典作家的语录卡片作为讲义,讲的深邃而严谨;有的则是用一串串案例来讲解政策和法律的原则和规则,生动活泼、妙趣横生,有些案例成为我自己教学当中经常重复的典型案例。虽然是“文化大革命”当中,虽然公检法一度被砸烂,但我们的那些老师对对法制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忠诚,对法治有一种砸不烂的理想,对法学教育有斩不断的情结,对自己的学生——未来的政法工作者充满着关爱和期待。 Q:在您的同学中,您最为敬重的是哪位呢? 张文显:我们班有35位同学,大家相处很好。有几位同学关系算是更紧密些,一个是志同道合,再一个是有共同的学习兴趣。比如说现在的山东高院院长周玉华,我们两个在班里是最要好的。他是我的入党介绍人。他现在也是高级法院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他在学校时就善于思考,发表了很多高见。1977年我们毕业,学校希望我们两个留校任教,我们都不愿意。他有女朋友在山东,学校不再坚持。我虽然已经分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但我到河南省委组织部报到时,组织部的领导告诉我,“学校说你同意留校任教,你的档案已经被学校拿走了,回到学校当老师吧,挺好的!”于是,我不得不回到了学校当了教师。用现在的话说,我是“被留校”的。历史有时候真是很有意思,我三十年前分到法院但没有去成,谁也没有想到三十年后的2007年,因工作需要来到法院工作,被任命为高级法院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我这一生注定与法官有不解之缘。 周玉华同学是2007年的年底被任命为山东高院的党组书记,我们都是2008年初担任了高院院长。我有一次和他开玩笑说,我教了三十年的书,在法官职业上是零起点,你干了三十年也和我一样,都是二级大法官,我却比你多了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头衔和一大堆学术上的职务,而你没有这些。2010年我俩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民生与社会建设”专题班,分在一个小组,三十年后又称为同班同组同学,挺有意思的。 Q:大学生活中,您印象最深的是哪件事情呢? 张文显:我觉得有这么几件事情。一个是当时大学里的政治运动太多,而且大学又是政治运动的先峰,我1974年上大学时赶上了“批林批孔”,后来“批《水浒》”,实际上都是有影射的。到了1976年,又有“反击右倾翻案风”——“批邓”。当时我们感觉国家总是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一个运动就是一次折腾,尤其是学了法律以后,有一种秩序的意识,希望社会能够进入一种秩序的状态,希望政治、经济都要有序进行。所以粉碎“四人帮”的时候,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欣喜,欣喜若狂啊!。二是1975年到公安局实习,在那里我第一次看到刑讯逼供的惨烈和令人惊恐,有一次一个警察拿出一条“蛇绳”吓唬犯人,把我都差点吓晕过去。当然,也有比较好的印象。例如,学生有很多机会参与学校和系里的公共事务,领导虚心听取学生们关于教学改革和行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再如,学校实行“研究性”教学,学生有机会参与老师们组织的教材编写和研究工作。我就参加过国家与法的理论、国际法、中国法律思想史等教材和教学资料的编写,参加过《〈论人民民主专政〉读本》的撰稿。 Q:你当时留校以后就开始任教了吗? 张文显:当时学校里的情况是老师多学生少(就是师生正常比而言),所以我1977年留校以后,一直到1979年都没有独立教学的任务。我利用这个机会,把中文系、哲学系、经济系的课程几乎旁听了一遍。这也是我后来能够报考哲学博士的条件。在哲学系的老师看来,当时我对西方哲学史的了解,比他们本专业学生的了解程度还要深一些。我把《资本论》通读两篇,即使后来的经济学研究生都很少做到。所以,我认为现在大学里各学科各专业过于封闭不是一件好事,年轻教师留校以后应该选听其他学科专业、特别是相邻学科专业的课程,尤其名教授的课程。我留校的最初两年里,没有授课任务,于是旁听其他学科专业的课程,还跟着老教师们讨论一些学术问题,认识了不少其它系的老师。 1979年吉林大学法律系恢复招收研究生,我报考了本校的“国家与法的理论”专业。当时吉大法律系只有两个专业能招研究生,一个是国家与法的理论,再一个是国际法。当时老师们都说既然你对理论问题这么感兴趣,最好选择国家与法的理论,我就这样选择了这个专业,到我毕业的时候,这个专业正式改名为“法学理论”。研究生毕业的当年,吉林大学的姊妹学校美国拉特格斯大学法学院的科恩教授来吉大讲现代西方法哲学,由我翻译他的讲稿,他讲了三个月,我跟了他三个月,没有空过一堂课。这使我对西方当代法哲学前沿理论有了最初的系统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