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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差评”是对法治原则的坚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符向军 发布时间:2017-08-25
摘要:本次事件是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治原则的坚守,是对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贯彻。
  关于“河北涉县一男子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邯郸市公安局工作组复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九条第1项,撤销对当事人张某作出的处罚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要求涉县公安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可以说,新闻以这样的结果“逆转”,是舆论监督的胜利,令人鼓舞。张某因在网上吐槽涉县医院食堂饭菜价高难吃,本是正常的“消费差评”和舆论监督,竟被河北涉县公安当成造谣,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引起舆论哗然,本次公共事件的解决,其最大价值和意义,是对一起乱执法行为的及时拨乱反正,是对法治和当地警方依法办事形象的救赎。

  须知,“消费差评”是网购时代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只要不是恶意诋毁、诽谤,就是消费者维权的一种正当方式,同时行使正当舆论监督、对社会现象进行“吐槽”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应有之义。动辄对异议、“差评”者拘留伺候,是法治的倒退,是对警方形象、执法公权和国家法治的严重戕害。

  由此可见,邯郸警方依法复查,并撤销涉县警方的拘留处罚决定,固然是舆论监督的胜利,更是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治原则坚守,是对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贯彻。虽然涉县警方最初的执法任性令人震惊,但错误做法很快被纠正,而且还被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这使得警方依法办事的形象得以修补,法治的伤口也得到舔舐,有助于人们今后重拾对法治的信心和期待,重拾对执法为公、依法行政的信心和期待,有助于恢复当地良好的政府公信和执法形象。就此而言,吐槽者、舆论、警方与法治最终都没有输家,达成了多赢局面,这是令人欣慰的,也是可喜的。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邯郸警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撤销下级公安机关错误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体现了成熟应对负面舆情的能力和不护短、勇于认错、有错必纠的态度,此举具有积极的法治意义,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符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