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心仪女孩遭拒后,因见不到女孩,男子纠缠女孩母亲,并用刀将女孩母亲扎伤。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偶然机会认识了被害人张华(化名)的女儿李雪(化名),从认识起,王某便打电话、发短信向李雪表达自己的爱意,可无奈李雪对王某毫无好感,拒绝了王某交朋友的请求。由于李雪换了工作,王某见不到李雪,打电话李雪也不接,王某就到张华家楼下持刀将张华扎伤,经鉴定,张华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张华报警,王某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