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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切实需要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 黄廉熙 发布时间:2017-08-19
摘要:顺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切实需要
  今天很荣幸,能和大家一起,共同见证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揭牌仪式。此次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正是基于杭州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因为杭州有阿里巴巴这样一批智能电商,同时杭州也是一片创业创新的热土。随着信息经济的兴起,吸引了许多优秀人才来到杭州创业,在带动杭州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迫切地需要在司法上给予保驾护航。所以成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顺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法院系统在司法改革中不断进取,主动拥抱互联网的成果,来决策、彰显互联网法院的成果。

  杭州互联网法院凝聚了浙江法院的一片心血。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诞生并不是横空出世,它包含了浙江法院系统大量的付出和艰苦的基础工作。面对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前谋划相关工作,积极进行了各方面试点。两年多来,共处理电子商务纠纷案件两万余件。近年来全省每年上万件的电子商务案件处理量为杭州互联网法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又选派了大量的人才,对起诉、调解、举证、质证、开庭各个环节,不断推演,完善,才形成了当前的互联网法院机制。

  今天是一个很好的起点,但后面的工作任务依旧任重道远,如何更好地实现电子证据的交换,如何优化我们的审判程序,如何与传统的审判规则相对接,包括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有效地建设,都期待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完善。

  随着网络带宽、信息安全、身份认证等领域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互联网法院积极作为的空间还十分巨大。作为律师中的一员,我会和广大律师同仁一起,积极参与到法院建设当中,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网络化审判的专业队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注重积累司法实践的经验,为适应互联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有效的经验和建议。

责任编辑:全国政协委员 黄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