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在世界上开创了利用互联网开展司法诉讼的先河,具有重要的创新和引领意义。借此机会,谈三点体会。 一、互联网法院是顺应信息革命大势,深化电子政务应用的最新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强调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电子政务,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要求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推进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很快,与各行业的融合也越来越深,使得电子政务应用和发展呈现服务渠道多元化、服务资源均衡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等新的特征。这对新形势下做好电子政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主动顺应信息革命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与各高级人民法院之间建立了5分钟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汇聚了1亿余份案件数据,实现了全国法院“一张网”,在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坚实支撑,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证,这些成绩可喜可贺,也为国家电子政务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就在前几天,我关注到一条微信,标题是“别人直播为流量,他们直播为正义”,讲的是一件网上直播的劳动争议案件,手拿胜诉书的李某坦言“作为当事人,我们是希望法院把案件直接播出去的,这样不仅让更多的人看到、关注到,也更加有利于法官公正裁判,真正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利益”。这个案例既反映了互联网在促进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也显现出智慧法院建设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取得的成效。可以说,智慧法院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一张重要名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越来越近。 刚才参观了“互联网+司法”体验区,观摩了互联网法院案件审理,聆听了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发言,我感触很深,对成立互联网法院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G20峰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杭州是创新活力之城,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在杭州点击鼠标,联通的是整个世界”,这说明杭州在发展互联网经济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当然,活跃的网络交易环境也带来涉网案件数量的攀升。设立互联网法院,将部分涉网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实现审判的专业化,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对于及时化解涉网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意义重大,将对构建形成专业、高效、便捷的网络司法服务体系产生深远影响。 二、中央网信办推进电子政务的主要工作 中央网信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坚持“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统筹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工作。去年8月,经中央网信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同意,我们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确定了国家电子政务的总体架构,提出了近期重点任务,是指导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央网信办还会同国办、发改委等部门编制出台了支撑电子政务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主要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等。这些文件的印发实施,对于统筹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发展起到了政策引领、分类指导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法院系统的大力支持。 今年以来,我们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4月份,印发《2017年国家电子政务重点任务分工》,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重点任务和牵头部门。6月份,我们组织召开国家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会议,听取各部门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共同分析当前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的具体措施。从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看,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重点任务安排,扎实开展工作,国家电子政务协同推进格局基本形成,为下一步统筹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促进国家电子政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中央网信办将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 法院系统的电子政务工作是国家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的深度和应用的广度上已走在全国前列。在下一步工作中,中央网信办将继续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在信息共享、数据开放、制度创新等领域实践探索,支持好配合好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 一是落实《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我们将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好电子政务业务协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标准规范、安全保障、政策法规等体系建设协调发展,为法院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提供支撑。 二是推动新技术在国家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实践运用,挖掘并推广成功经验,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成效,更好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是保障网络安全。以落实网络安全法为主线,通过创新防护理念,强化风险识别,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和能力,为国家电子政务发展,也为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