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开车吵架撞人妻子欲顶包 男子自首赔偿获轻判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8-09
摘要:开车吵架撞人妻子欲顶包 男子自首赔偿获轻判
  杜某因驾车过程中与妻子吵架,而不慎将路人张先生撞死。事发后,妻子曾向交警说是自己开的车,意图为丈夫“顶包”。而杜某于事发后的第三天还是选择了自首。昨天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杜某称事发当天是带着妻儿去拍全家福,而妻子之所以“顶包”可能是因为担心他的身体在监狱里吃不消。最终杜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开车吵架撞死路人

  54岁的杜某,从1980年起,便多次触犯刑法,曾因抢劫罪、私藏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法院处以刑罚。出狱后,杜某在某拆迁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检方指控称,今年5月8日晚上7时许,杜某驾驶一辆黑色宝马牌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石景山区潭峪路高压电线杆对面时,由于杜某本人驾驶不当,造成车辆撞倒路过此地的被害人张某,致其当场死亡。

  “当天我开车带着媳妇,接上儿子打算去照相馆拍一张全家福。”昨天上午,杜某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时,讲述了事发经过。杜某称,行车途中,他和妻子因孩子户口的问题发生争执,“我回头和她吵架,没注意前面,结果车辆是失控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杜某说自己下车查看时,才发现自己不光撞倒了电线杆,还撞了一名路人。

  妻子“顶包”不追责

  “当时他就躺在地上,我赶紧让妻子报警,并让她叫了救护车”。叮嘱完妻子后,杜某驾车带着儿子离开了现场。救护车赶到后经检查,伤者已经死亡。而杜某的妻子则对随后赶到的交警谎称是自己开车撞的人。

  昨天在法庭上,杜某说之所以离开现场,是为了先将车上5岁的儿子送走。记者了解到,杜某离开现场后,先是叫来单位的司机将儿子送到丈母娘家中,当其再次返回现场时,发现现场已被清理完毕。5月10日上午,杜某自首

  经交管部门认定,杜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张某无责任。此外,警方还发现,杜某所驾车辆悬挂的号牌为假号牌。

  法庭上法官询问杜某为何事发后妻子会为他“顶包”,杜某表示:“我身体不好,有高血压、糖尿病,她可能怕我真进去的话吃不消。”记者了解到,虽然杜某的妻子存在“顶包”行为,由于情节较轻微,因此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自首积极赔偿获轻

  石景山检察院认为,杜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杜某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异议。记者同时了解到,案发后,杜某向受害人的家属支付了85万元的赔偿款,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人命,我已经意识到了错误,我身体也不是特别好,希望能够得到从轻处罚。”在庭审最后,杜某说。

  检察机关认为,杜某使用虚假号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追究责任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在3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量刑。但因其有自首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石景山法院认为,杜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且使用虚假牌照,应当酌情从重处罚,但考虑到杜某有自首行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故对其减轻处罚,一审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两年。

  宣判后,杜某对法庭认定的肇事逃逸情节表示了异议,但并未表示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