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当事人就是不主动拆除。无奈,镇政府国土所、房建办、城管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当地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见证下,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工作按部就班、非常顺利,但就在执法人员准备撤离时,悲剧发生了。 近日,李广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拆违”现场有人被车撞伤 2016年3月2日,有群众向警方举报称,山东省兰陵县前章庄村在政府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时,有人被车辆撞伤,伤势严重,场面惨不忍睹。报案人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一青年已被众人牢牢地控制住。尽管被控制住,他仍然不服气地大声嚷嚷:“我就是一死,也要杀了你们。”“你年纪轻轻,你这是作死呀!”旁边的人说。“我不怕,反正我想好了,我不后悔,我够本了。”他两眼圆睁气狠狠地说。 被控制青年的旁边是一台挖掘机,挖掘机后边是被胡乱堆在一起的建筑垃圾,红色的空心砖在抖掉身上的沙灰以后,还显得非常新鲜。紧挨着挖掘机,是一辆头部严重变形的越野车,不用说,这是猛烈撞击挖掘机所致。旁边有三名伤者:一人仰卧,头部伤势严重,已经昏迷;一人侧卧,双手抱着肚子,一句话不说,看上去也伤得不轻;另一人伤得不重,可以被人扶着站起来。三名伤者,很快被120急救车拉走。 被控制的青年是李广伟,现场的越野车正是他的。警方在现场作了简单讯问,他承认三名伤者是他开车撞的。 违章建筑惹众怒 光天化日之下,李广伟为什么开车撞人?这一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又是出于什么原因?随着4月11日庭审,事实已经明晰。 原来,前章庄村在一次通路时,把本村村民杨新的房屋拆了,作为补偿,村子里又重新给他划了一块地,让其另建新房居住。但在这块地上盖房子,李广伟的父亲李法奎的地正好挡路,杨新无法出行。因为这个原因,杨新一直没有建房,只好另找了一间破旧房屋暂住。 为此,村子里想给李法奎另外划块地,把他这块地换出来,李法奎不同意,而且很快拉来了空心砖,砌起墙把地围了起来,还在里面垒了一个猪圈。在他施工期间,村里、镇里多次出面制止,他都没听。后来镇里发了一个《限期拆除通知书》,他也不听,仍然我行我素。 李法奎建的围墙不仅挡了杨新的路,也给很多村民出行带来不便。左邻右舍不想把事弄大,找村委会协调,但村委会的话,李法奎根本听不进去。村民找到镇里,镇里最后决定,由国土所牵头,镇房建办和城管所协同,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李法奎的违章建筑给予强制拆除。 2016年3月2日一早,联合执法队带着一台挖掘机,到了李法奎的围墙边,并叫来了居委会和村委会相关负责人。 对于强制拆除一事,当时李法奎虽然不高兴,但也没有激烈反对。看李法奎没有过激言行,执法人员迅速对建筑周围进行了清场。一会儿工夫,围墙就变成了一堆垃圾。 活儿干完了,执法人员拍拍身上的土准备离开。这时,李法奎突然倒地,把身体横在了挖掘机前面,声称“你们要是离开,就从我身上碾过去”。执法人员上前规劝,发现规劝无效,就准备把他拉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响起了发动机引擎声,一辆越野车加速朝他们冲来。谁也未曾料到,车到跟前了也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当人们明白是怎么回事时,已经晚了。霎时,一人被正面撞上,飞出六米多远后,头重重地磕在了硬地上,一人被侧面撞在了肚子上后,迅速倒地,还有一人被刮了腰部。场面惨不忍睹。 后经法医鉴定,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公诉人反驳“假想防卫” 2016年5月17日,兰陵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李广伟移送兰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日,县检察院经审理后,全案上呈至临沂市检察院。临沂市检察院公诉部门经审理,认为该案所涉罪名应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月11日的庭审中,对于被指控罪名,李广伟说:“我不懂法律,对罪名不了解,该定哪个就定哪个吧。” 李广伟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撞人属假想防卫,理由是在撞人之前,他曾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告诉他,他父亲与拆迁人员争执起来了。当时,李广伟也看到好几个人围着他父亲,误认为他父亲遭到群殴。因此,李广伟的行为是在一种错误意识支配下,应属于过失行为。 公诉人认为,李法奎躺在挖掘机前是在拆迁结束后主动躺过去的,而拆迁人员围过去是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想把他拉起来,并没有发生冲突。而李广伟在越野车撞在挖掘机上停下来后,又下车殴打执法人员。综合上述证据,李广伟故意犯罪的意识比较明显,不属于假想防卫。 本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