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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诗人诗歌被抄袭 抄袭者公开道歉并赔偿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7-24
摘要:贵州诗人诗歌被抄袭 抄袭者公开道歉并赔偿
  核心提示 半年前,贵州诗人赵雪峰在翻阅报纸时,被上面刊登的一首诗歌所吸引,连声称赞的同时,他感觉似曾相识,最后吃惊地发现,该诗与17年前,自己刊发的诗歌如出一辙——自己的诗作被抄袭了!

  经过半年的维权,法院作出调解:抄袭者出具书面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款3万元。

  刊载诗歌 似曾相识

  50岁的赵雪峰,有着“贵州十大诗人”的美誉,现任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改办主任、贵州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赵雪峰说,去年12月1日,他翻阅《贵州民族报》时,被上面刊载的一组诗——《贵州,红色1935》所吸引,还不时和同事夸赞该诗写得好。不过,读到其中一首诗歌《黎平会议会址》时,他却发现该诗的很多句子与自己的诗作《西部的山》、《远行》很相似。经仔细对比,他发现钟运龙的诗作《黎平会议会址》有抄袭嫌疑。

  据了解,赵雪峰的诗作《西部的山》、《远行》首发于2000年。他原诗“那山让多少人仰视着为之倾倒”,钟运龙诗“这间老屋让多少人仰视/还有很多人为他倾倒”;原诗“其实是一本古朴的线装书”,钟运龙诗“其实/这是一本厚厚的线装书”;原诗“是他们串起了一个真理的成长过程”,钟运龙诗“如何在性命攸关的时刻/串起/一个真理的成长过程”……赵雪峰表示,通过逐一比对,钟运龙的抄袭剽窃行为是以照搬原诗歌结构、照抄原诗句为主,辅以肢解诗句、增加行数或增加个别附加词、再分行排列,或减去个别词汇分行排列,或将诗句移花接木等形式进行复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低水平的歪曲、篡改。

  反复核实 确认抄袭

  赵雪峰介绍,经进一步对比,他发现钟运龙早在10年前就有抄袭行为。早在2007年1月,钟运龙刊登在《贵州监狱工作报》的诗作《黎平会议会址》就曾抄袭了他的诗作《西部的山》、《远行》,且抄袭得更加直白和大胆。

  如,原诗“那山可是不屈的头颅”,钟运龙抄袭诗“老屋是一尊不屈的头颅”;赵原诗“五颜六色/可是冲锋的旗幡”,抄袭诗“五颜六色的回廊转角/处处是进军的旗幡”;赵原诗“是他们串起了一个真理的成长过程”,抄袭诗“在这里串起一个真理的成长过程”……

  赵雪峰称,《贵州监狱工作报》刊发的诗歌《黎平会议会址》共20余行,几乎全抄;《贵州民族报》刊发的诗歌《黎平会议会址》共10余行,也几乎全抄。据了解,发现被抄袭后,赵雪峰找到《贵州民族报》和《贵州监狱工作报》相关负责人,曾多次与钟运龙交涉,商议道歉和侵权赔偿方案。不过,钟运龙并不否认自己抄袭,但不愿公开道歉,也不同意侵权赔偿。后经《贵州民族报》相关负责人与他多次协调沟通,钟运龙表示愿意赔偿2万,但不公开道歉。不过,就在赵雪峰准备采取恰当方式和解时,对方却写信到省委有关部门反告,称赵诬陷他,双方矛盾激化。赵雪峰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今年5月中旬,赵雪峰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一是判令被告对原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道歉;二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共计十万元。三是本案诉讼费2300元由钟运龙承担;四是立即将诗从信息网络删除。

  公开道歉

  赔偿3万

  据了解,受理该案后,法官曾组织原告赵雪峰与被告进行庭前调解。不过,被告人没有同意。6月23日下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一天,被告钟运龙联系了办案法官,表示愿意庭前调解。6月23日上午,经协商,双方达成调解。

  6月26日,法院出具调解书,作出调解协议如下:一是钟运龙出具书面申明向赵雪峰赔礼道歉,申明内容需经赵雪峰同意后刊登在《贵州监狱工作报》、《贵州民族报》上;二是钟运龙支付赵雪峰赔偿款28850元;三是该案当事人因该调解协议签署前所涉及的诗歌作品著作权问题不再发生任何争议;四是案件受理费2300元已由赵雪峰预付,法院因调解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钟运龙承担,退回1150元由赵雪峰到法院领取。

  据了解,法院调解后,钟运龙已先后在《贵州民族报》和《贵州监狱工作报》刊登声明致歉。

  事后,赵雪峰决定将这3万元侵权赔偿金用于资助学生作文大赛,设立文学奖专项基金永久账户,让“雪峰文学奖”世代传承下去,旨在让家乡莘莘学子写好文、做好人。

  7月12日上午,3万元侵权赔偿金作为“雪峰文学奖”专项基金,在贵阳农商银行开设永久专户正式设立。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