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万静 依据民间控烟组织的申请,我国8个控烟职能部门中的5个公布了在我国加入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自己在控烟方面的经济账本。这是记者在今天由民间控烟组织——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控烟公益法律中心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由民间控烟组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我国控烟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信息公开申请。根据该民间控烟组织发布的《“控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益行动报告(2013年)》,工信部公开2008-2012年控烟履约专项经费为650万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从2006年以来相关经费为8660万元。 而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均以“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为由而拒绝公开各自在控烟方面的经济账本。 2003年11月,中国政府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生效。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的八个组成部门和单位是:工信部、卫生计生委、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