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一男子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殴打妻子。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2017年2月的一日晚上,被告人刘某看见妻子陶某与同事打招呼,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就上前殴打妻子,导致陶某面部多处挫伤,上唇挫裂伤,右桡骨粉碎性骨折,右尺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当日,陶某便向公安机关报警。在公安侦查阶段,被告人刘某支付医疗费22000元。在法院审理期间,二人协议离婚。被告人刘某再赔偿陶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42000元(不包括已支付的22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