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在三九,热在三伏。”入伏以来,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预测将“超长待机”40天,不少地区连续出现高于35摄氏度的天气,多地进入“干蒸模式”,甚至有人戏言“我和烤肉之间,只差一撮孜然!”。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高温津贴发放成为时下热议的话题。 有这么一群人,同样深谙“三伏天”的禁忌,却不得不“战高温,斗酷暑”。街头上,执勤交警衣冠齐整,不知疲倦地为焦躁待行的车主送去清凉;马路边,环卫工人纵然被汗水模糊了眼睛,却也不曾放过角落里的微尘;工地上,师傅们蹲在树荫下休憩,用凉水洗把脸,拿起水壶一饮而尽;小巷里,还有很多快递员、送水工、外卖员挥汗如雨……刺眼的阳光下,滚烫的大地上,倒映着无数劳动者的朴素身影,任汗水湿透衣背,任骄阳炙烤肌肤。这群高温下的作业者用自己的奉献与牺牲,换来了某种意义上的“全民养生”。 劳动者的付出可歌可泣,但安全与保障问题令人担忧。职责在身,难免遭受高温考验;但高温权利,不该轻易被烈日炙烤。从《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的废止,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出台,数字之差,却是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进步之举。管理办法对露天作业条件进行界定,时长加以限制,鼓励采取换班轮休,严禁露天作业加班……应当说,从立法角度并不缺少对应的管理举措,足以为劳动者在高温下的暴晒送去一柄硕大的“遮阳伞”。 但在现实中,存在不少无视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赶工期”“保进度”,也有劳动者轻则中暑重则送医的情况。如果法律赋予的“保护罩”得不到施展,那么劳动者的权利自然也就无法进行伸张。要真正保障高温环境中的工作者能享受到“清凉权”,还需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监管和改善中,健全、完善职工高温津贴制度,及时适当调整高温津贴标准,通过工会等协助劳动者与企业平等协商,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等写进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者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用人单位和职能部门要落实好、维护好“高温权益”,为劳动者撑起一片阴凉。 可以说,长达一个多月的“三伏天”是对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的大考,考验坚守岗位的不变初衷,考查遵纪守法的用人规则,考问劳动保障的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纰漏,都将直接影响到烈日下的每一个辛勤身影。 “高温无情人有情”。夏日炎炎,让我们向高温下的劳动者致敬!关爱他们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给高温下的劳动者更多关怀,让城市文明更加彰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