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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1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30
摘要:[26]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后来对此标准进行了修订(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生效),卧室的噪声级被修订为昼间不应大于45 DB,夜间不应大于37 DB,起居室(厅)不应大于45 DB,但本案

  [26]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后来对此标准进行了修订(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生效),卧室的噪声级被修订为昼间不应大于45 DB,夜间不应大于37 DB,起居室(厅)不应大于45 DB,但本案应适用房屋修建时的标准。

  [27]参见[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8-329页。转引自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83页。

  [28]奚晓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第460页。

  [29]本案在法律逻辑、法律解释等其他方法上也有涉及,如:《侵权责任法》虽规定了“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责任,但没有界定“环境污染”,借助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对“环境污染”增加“噪声”内涵,从而达到限制概念并使之与案情相吻合的目的。又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何为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并未明确,这就为法官行使法律解释权留有余地,当然,法律解释也应遵循一定程序和科学规则,以保证裁判的客观性和正确性。

  [30]关于法律方法叙事功能的论述,参见葛洪义:《法律方法的性质与作用——兼论法律的结构及其客观性》,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3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8页以下。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