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是上位者的宗教,也是老百姓的宗教,但归根结底,他是要求统治者先起表率作用。《大学》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他没有说“自庶人以至於天子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对不对?这种逻辑,无论是《大学中庸》,还是《论语》,都很多。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後求诸人。无诸己,而後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陈水扁的判决,引述了这一段,说明总统的表率作用。而《大学》中这样的论述,更加的说明,其所要求的,是统治者以身作则,然后上行下效。 我们常常听到所谓的国情轮,所谓的大选中国不行,原因在国民素质不行。但我们要问,你不行我不行,可以!但您国家主席有没有这个素质?你国家总理有没有这个素质?如果上位者完全依据民主、法治行事,像蒋经国那样帅行法治。那么作为老百姓,又有多少敢于违反,况且我们还有刑事法律予以制裁。 香港人的民主素质为什么行了?台湾人的民主素质为什么行了?都是中国人嘛?难道我们大陆还需要像香港那样,请英国人来殖民一段时间?无非就是香港的上位者发生了变化,成了女皇,及其议会和政府。上行下效,民风民朴自然,大为改观。民众的民主素质,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而中国大陆,其上位者是否能做到帅行民主?我不说,大家都知道。 因此,我们不能盲目的贬低中国人素质低,要知道我们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有着光辉灿烂的文化素养。历代蛮族,能灭了我们的国,却从来没有灭了我们的文化和素养。都是我们同化了他们,而不是他们同化了我们,原因就是我们有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 再次,我们讨论“中国式过马路”的是非对错问题。说实话,我走着的时候,遇见路口,就是看安全不安全,根本不看什么红灯。因为我认为,让行人遵守红灯,本身就是错误的。就算是机动车,也应该在一个拥挤的时间段遵守红灯。其他时间,注意安全就可以了。 以前晚上回家,大道上一个人没有,仅一个车,在路口等红灯。我感慨,多么的愚昧,都半夜了,老婆还在家等着呢。现在,不能再感慨了,因为有了抓拍,我们不能和钱过不去对不对。国家浪费纳税者的钱,一个是罚款,另一个就是让人们去做半夜等红灯之类,不得不去愚昧!愚民的政策和法律,是我们国家法治治理的重灾区,这一点我们要正视。 “中国式过马路”有规则原因,有素质问题,也有很多特殊情况交杂在一起。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认为“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中国人不文明。 第一,无论是绿灯还是红灯,机动车右转是合法的。这样我们就问,如果现实发生一队右转车辆,别说一队,就是两三辆,等他们过去,行人的绿灯就变成红灯了。那么这些行人是闯红灯,还是不闯?不闯实在太憋屈,闯了又是违法,如果是您该如何选择。 更何况,很多时候,是行人等了一大堆,而实际上并没有横行的车辆。完全是白白的浪费了行人的时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呀,这不是我说的。国家如此立法,简直就是谋财害命。 另外,横行车辆左转,并不影响行人的绿灯。这样实际上是行人即使绿灯过马路,也不一定安全。一个路口,如果机动车与行人冲突,行人就不能过马路,那么我们看,即使去掉右转车辆,如果一个灯为30秒,一个路口循环为120秒,那么行人只有30秒是比较安全的。如果算上右转,那么行人是没有不冲突的时间的。这就从事实的基础上,证明了禁止行人闯红灯的法律,是没有事实根据,是根本不合理的。非常的不合理,对不对? 我们这个规则,为什么不照顾行人,而是照顾机动车。设立红绿灯的目的是规范机动车,而不是规范行人。没有机动车时代的路口,从来没有过红绿灯。应该严令机动车避让行人,严令机动车注意安全。 现在,城市的道路中间都放置路障,行人要想去路对面,除非你在路口,否则就得几分钟,太不方便了。另外,这也将过马路的行人,都集中到了路口,过度的集中,导致拥挤。 我们说,你知道哪个行人家中有急事?人家家里,有吃奶的孩子呢!你还让他等红灯,太不人道了吧!一个过去了,车辆就要停住,因此引发一帮人通过,这是从众心理,并不是违法心理。 说什么法不责众,不知道您住的城市什么样,我住的城市,对了还有北京,是不处罚行人闯红灯的。既然不处罚,何来法不责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