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首发于澎湃新闻网2017年7月30日“深观察”。 今年已经28岁的王先生,多年来一直为自己的身世所困扰。从小到大都有人说他和父亲长得不像,一直有亲戚朋友“调侃”他漂亮得不像是父母亲生。经过亲子鉴定,“调侃”变成了残酷的现实。思前想后,王先生认为唯一的可能是在出生时被医院抱错。近日,王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目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各种猜测、调侃和议论,不仅让王先生长期被人在背后指手画脚,而且让整个家庭矛盾不断、走向解体。在王先生15岁那年,母亲张阿姨和丈夫因嫌隙扩大终于离婚。离婚后,王先生的父亲依旧对孩子的血缘问题无法释怀。2011年,他做了第一次亲子鉴定,结果显示王先生并非他的亲生儿子。2016年,王先生提出再做一次亲子鉴定,而鉴定结果则让他目瞪口呆、吃惊不已。不仅父亲并非生父,而且母亲也非生母。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以父子母子相称、生活了这么久,却突然发现彼此间并无血缘关系。这样的结果,对这个曾经的三口之家无疑于一场生命的捉弄,荒诞又苦痛。亲子关系作为一种血脉和基因的传承,这种生命之间的纽带是任何其他关系都无法替代的。谜底揭开了一半,艰难的寻亲之旅也由此开启。张阿姨和丈夫之间的相互猜疑可以就此消融,但王先生的亲生父母在哪里?张阿姨和丈夫的亲生儿子又在哪里? 事发后,王先生的母亲多次前往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讨要说法,但都被“当年的资料已经找不到了”为由挡在了门外。不过在媒体披露此事后不久,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迅速转变态度,通过官方微博正式发布声明。除了对王先生及其家庭的遭遇表示同情,也承诺会成立特别工作小组,尽最大努力协助法院开展调查。有了医院的这个态度,相信后续的寻亲之旅会变得更加容易。 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无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在伦理层面,其正当性都是不言而喻的。二十多年持续被人非议的精神压力、失去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共同生活、成长所导致的生命缺憾等等,都是实实在在的精神损害。我国《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基于生育权的亲子关系不仅是代际生命的伦理基础,而且也是人身权利的基本内容。根据《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非但王先生,而且王先生的养父母、生父母以及与王先生一样被错抱的X,都有权向医院索赔。 新生婴儿不具备表达能力,在医院生产时很容易被抱错。虽然我国绝大多数妇幼医院、产房病房等都制定有严格的婴儿识别制度,但近年来因为医院疏失导致婴儿被错抱的事件仍不时发生。婴儿识别一般主要依赖佩戴在婴儿身上的腕带,上面会记载新生儿使用床号、姓名、住院号、母亲姓名等关键信息。一旦这些信息出错或者在佩戴、洗澡、检查、手术时将腕带弄错,都会导致婴儿被错领或者错抱。三年前,南京就发生过一起新生儿腕带记载信息和母亲信息不一致,导致父母怀疑婴儿抱错的事件。 一次失之于粗疏的婴儿错抱,导致的却是两个家庭的情感难题和伦理悲剧。诉讼官司易结,但心灵的伤痕难平。此类事件,即使最终找到了孩子的亲生父母,也会给当事人和两个家庭带来巨大的困扰。一边是有血缘关系的生身父母,一边是多年抚育成人的养父母,当事人该如何面对、抉择?或许对当事人来说,寻亲之旅即使走到最后,也很难有“大团圆”的结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制定了《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该《制度》规定,“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新生儿出入病房应当对接送人员身份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新生儿出入院应当对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等,意在防止新生婴儿被错领或拐卖。但这份《制度》仍是粗线条的原则性规定,只有医护人员的责任心和追责制度能真正落实到位,类似王先生这样的悲剧才能得以最大程度的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