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12岁女生微博举报老师强奸事件又现大反转?女孩向记者表示强奸数字是编的,要向老师道歉,姑姑也说检查结果没问题,真相到底是什么?是诬告陷害还是另有隐情? 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 ,其他网站使用请注明版权信息
据中青在线3月10日报道,记者采访了涉事女学生和她的姑姑,确认在医院检查后得知,孩子何佳佳(化名)的处女膜“未见明显裂伤”。姑姑对检查结果表示认可。 女孩对记者说:“(强奸)的数字是我随便编的,我只是一直顺着说下去。我想过,这是骗人,我也考虑过如果说实话,大家也不会相信我的。对不起老师们。” 杨文战律师观点: 河南周口12岁女生的姑姑,微博用户名为“白衣天使茉莉花”,通过微博举报呼救,说侄女被老师强奸十七八次,家人向公安报案,公安却不立案。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先是县公安局微博称举报不实,但未说明具体情况。 很快周口市公安宣称成立专案组调查,并提请检察机关监督。之后又有消息称两名老师已被抓,很多人以为这事儿的下一步将是追究老师刑责、追究基层公安机关责任的程序。 但是,以今天的新闻爆料来看,事件又一次反转。去年也曾有一桩公案被曝光,40年前老师被认定为强奸坐牢,现两女学生承认没有被强奸。
那么本案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情况?女孩的姑姑和亲属虚构强奸事实?如果是他们又为什么这样做?他们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杨律师认为,以目前这篇新闻报道的内容,事件还不够清晰,准确事实和责任的认定,还有待于司法机关的调查和确认。此篇新闻报道在有些重要地方仍存在悬疑。 1、处女膜未见明显裂伤,不等于未遭受性侵。这个不多解释。 2、仅说“编造强奸次数”,那么是否遭受过其它侵害?这个未明确。 女孩和其亲属到底碰到什么事儿?基于什么原因、什么目的编造被强奸数十次的事儿?县公安局说举报不实,这里的不实指的到底是什么?实际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些关键事实,在记者的报道中并没有明确。是基于保密还是什么原因,就不得而知了,看来得等待周口市公安的进一步调查说明。看了新闻之后,杨律师特意看一下周口公安的微博,除之前说成立调查组的微博外,对此事并无更新说明。 当然,杨律师提出上述悬疑并非否定和怀疑记者调查的真实性,也不是想说涉事的老师对女孩有过侵害行为。这些关键事实,涉及大家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也涉及到女孩的亲属的法律责任。 如果女孩的亲属无故编造他人强奸的事实,并向公安报案,这将构成诬告陷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女孩确实遭受过性侵,尽管没造成处女膜破裂,女孩家属在不知具体程度的情况下,向公安报案,并对事实(强奸次数)进行了一定的夸大,那就不宜认定为诬告陷害罪了,尤其是这种夸大表述是在未成年女孩紧张的情况“顺着说下去”的。 而且,如果不全面作出说明,给人以遮遮掩掩的感觉,仍不能消除事件影响。等待周口市公安机关的正式说明。 版权声明:杨文战律师原创 , 如需转载联系授权于文首标明作者信息及出处 欢迎关注: 法律博客: 新浪微博: 工作电话:13366880117 公众微信号:搜 lawyerywz 或扫描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