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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清音真善美,净化浊音正气扬 _宋丞策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6-04
摘要:日前,为进一步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产业日益繁荣和传播领

日前,为进一步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产业日益繁荣和传播领域新技术广泛应用,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各类传播平台上的视听节目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但是,一些网络视听节目中存在着价值扭曲、娱乐至上、内容低俗、品质低劣、格调低下、语言失范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及时整治。

《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生产都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通知》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把关机制。要健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问题要深入分析成因、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 标题:广电总局出手!这类节目任何平台都不能再播了)

明月空间照,清音网上流。网络视听节目,是一块又一块责任田,在这里播出,就要用法律责任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言行,就是要明确责任,担当责任,落实责任。在守望中,我们有义务和责任用实际行动来拒绝诱惑,抵制违法违规制造吸引眼球的“轰动效应”,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坚持表现“真善美”的主流价值观。

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既是一个道德自律,又是一个法律约束,传递出引领行业自律治理的强劲信号。网络视听节目不仅需要行业“自我净化”,也需要依法加以监管。为那些妄想在网络中游离于法律和道德之外的人敲响了自律警钟,都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正如《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娱乐报道要崇德尚艺,绝不能以炒作绯闻丑闻隐私劣迹为噱头博取点击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等要坚决反对天价追星、无聊游戏、奢华盛宴等不良风气,避免助长游戏人生心态和浮夸之风。”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任何人都不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当然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言行规范亦受法律约束,有义务亦有责任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坚守道德底线和遵守法律底线,方有网络视听发展空间和未来前景。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广电总局出手“约法三章”,以此引领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网络视听的法律制度和行业自律规范。我们为此点赞的同时,每一位网民都有义务和有责任以身作则,网络视听节目这块“责任田”不是“世外桃源”,同样要阳光照、雨露润、耕耘忙……同样要讲法治,守道德,守责任,让网络视听节目空间更加清朗起来,让互联网内外都散发出一种正能量的清香魅力不仅靠自律更要靠法律。(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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