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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书”现象的法人类学思考

来源:原生的法 作者:原生的法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1
摘要:“明白书”现象的法人类学思考 ——以贵州省雷山县、丹寨县苗族基层社会治理创意为看点 徐晓光 徐 斌 张丽琴*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550025) 摘 要: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的丹江镇、郎德镇、望丰乡和丹寨县南皋县行用着一种
“明白书”现象的法人类学思考 ——以贵州省雷山县、丹寨县苗族基层社会治理创意为看点 徐晓光 徐 斌 张丽琴*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550025) 摘 要: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的丹江镇、郎德镇、望丰乡和丹寨县南皋县行用着一种可称为民间活法的“明白书”。它是用来约束村民行为规范的具有民间合约效力的文书,其内容涉及: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禁毒、森林防火、计划生育、举报和查处“两非”案件奖励、平安家庭、节庆活动等方面。在调整当地社会关系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其蕴含的民间法律文化和法律社会学价值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关键词:“明白书”;法律文化;法律社会学价值 Sociological Thoughts on Ming Bai Document: A CaseStudy of Grass-roots Management’s Creativity in Miao Nationality Areas , Leishan County, Gui zhou ProvinceXU Xiao- guang , XUBin,ZHANG Li-qin(1.GuizhouNormal University , Guiyang, 556000,China, 2.GuizhouMinZu University , Guiyang, 550025,China, )Abstract:Valid as folk law, Ming Bai document is the code ofconduct for villagers, applied in DanjiangTown, LangdeTown and WangfengTownship in Leishan county,Qiandongnan Miao and Dong autonomous prefecture in Guizhou province. It refers to comprehensiveadministration,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in production, fire fighting,traffic safety, prohibition of opium, fire protection of forest, familyplanning, and traditional festival etc. Mostly posted on conspicuous woodenbuilding and brick wall of villages, Ming Bai document plays an irreplaceablerole in adjusting local social relations, moreover, its legal culture and thevalue of legal sociology are worthy of discussion and research.Keywords:“Ming Baidocument”; legalculture; the value of legal sociology 一、前言丹江镇、郎德镇、望丰乡都是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的下属乡镇,丹江镇是雷山县政府驻地,西邻望丰,北面是郎德,是雷山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郎德镇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西北部,是雷山县的北大门,东临西江和丹江镇,南接望丰乡,是一个苗族人口聚居的山区农业镇。望丰乡在雷山县西部,乡内居民绝大部分为苗族。南皋乡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所辖的一个乡,位于丹寨县北部,总面积111.89平方公里,东与雷山县望丰乡接壤,南与兴仁镇相连,西与麻江县宣威镇接壤,北与凯里市舟溪镇毗邻。最近我们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和丹寨县进行习惯法的田野调查时,分别在四个乡镇的很多村寨发现张贴在墙壁上或宣传栏上的“明白书”、“明白卡”,有的村寨还结合“五户联保”这一思路对“明白书(卡)”进行创新和发展。我国广大乡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民主管理制度,是指在村民自治的条件下,由全体村民共同制定并遵照执行的关于村务管理的行为规范。[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明白书”与“村规民约”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又有一定的区别。“明白书(卡)”的频繁行用,体现出当地基层政府、县级职能部门和一些村寨对于“明白书”这一形式的重视和实践。“明”有清楚,懂得,了解,公开,不隐蔽等意思;“白”有明亮、纯洁、空的、陈述 、告语(对公众的通知)等释义。查阅《汉语大辞典》“明白”有下列含义:1.清楚、明确;2.确实;3.明净、白净;4.清白、光明。5.公然、显然; 6.了解、知道。7.聪明、懂道理。8.犹明证。9.辩明、辩白。10.了当。从以上“明白”十点含义看,“明白书”、“明白卡”就是让人们了解最简单的社会规范要求和实现要求。商鞅说:“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行法,令明白易知。”[②]这有两层意思,一是制定法律是要使老百姓清楚明白;二是执行法律过程中让百姓清楚明白。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苗族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文字。苗族口承文化非常丰富,其中以贵州苗族口承法律最具特色。口承流传下来的大量理词、唱词、古歌、谚语等资源,在中国各地苗族中最有代表性。[③]但到今天由于生产了水平低,文化教育水平低,有很多人,特别是妇女对国家法和村规民约的内容不了解。“明白书”正是处于特殊的少数民族村寨社会环境之下,创建的独具特色的宣传和实现形式。法社会学家认为:“法不是独立于社会的一个规则体系,它深嵌在社会母体之中,是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社会内容和对社会秩序的意义是不断变化的[④]”。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郎德镇、望丰乡以及丹寨县南皋乡的“明白书(卡)”,是当地进行村寨和乡镇管理的一种应用广泛并通俗易懂的具有规范效力的民间规约,它对于维护当地的公共秩序、社会的稳定安全以及约束村民的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和威慑力。“明白书(卡)”也是后者在传统民间法律文化在现今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具体化应用。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活法,因为活法是支配生活本身的行为规范,尽管这种法律并末被制定成法律条文,它支配着实际的社会生活,是衡量人类行为真正决定因素。民间非正式制度主要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的、世代相传的具有持久生命力的一套规则,它是作为文化一部分的未经国家认可却具有相当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实际上是活生生存在的“法”。非正式制度主要有道德规范、传统习惯、文化观念与意识形态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它通过价值观、态度、习惯等对社会制度、人们的生活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成为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相伴产生,共同维系社会秩序,在进行制度创新时,非正式制度又作为先在的环境因素,对国家正式制度产生重要的影响。有时非正式规则在不同领域也在发挥着与国家法同等效能的作用,在国家法无法提供应有职能,即国家法短缺时,这些非正式规则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正式法律的“替代者”。对民间“明白书”现象的分析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从属于法社会学的研究范畴。本文以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郎德镇、望丰乡以及丹寨县南皋乡调研时获得的数份“明白书(卡)”为素材,通过对其内容、适用范围、社会法学特点进行介绍和分析,指出其中所蕴含的民间法律文化和社会法学价值,同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二 “明白书”的内容分类为了研究的方便,笔者把“明白书(卡)”按其针对的问题、调整的范围分为以下几类:[⑤](一)综合类《郎德镇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禁毒明白书》: 1、综治、平安建设、社会治安(1)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私藏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否则被检举揭发查实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不要有贪婪的思想,不要相信他人吹捧采用古币、外币、珠宝兑换人民币,防止上当受骗。(3)随时做到“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防止入室盗窃案件发生。(4)家里的现金必须存入信用社或银行,少量现金要随身携带。(5)爱护公共基础设施,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不受破坏。(6)不赌博,不煽动闹事和上访,不参与不明真相的群众性集体活动。(7)发现有偷盗、打架斗殴、或有影响社会治安行为发生时要及时拨打110,3288037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8)教育好子女不要下河洗澡和游水,不攀爬高物,防止溺水和跌落身亡。2、农村消防安全(1)严禁将大量柴草、木炮花等易燃物品在家里堆放,以免发生家火。(2)安全用火用电,不许在室内、楼脚、厕所或靠床等场所吸烟,严禁乱扔烟头。(3)家长和监护人必须随时看管控好自己的孩子、精神病人、智障人、武疯病人、孤寡老人,不许他们玩火。(4)不烧无人火,不点无人灯,不乱搭乱用不合格或者废旧的电线,不要超负荷用电。(5)消防安全实行联防联动,互相监督,如一家失火全寨扑灭,防止火灾蔓延,严禁先抢东西而不参加扑火的现象发生。3、道路交通安全(1)不乘坐超载车;(2)不乘坐农用车;(3)不乘坐无牌无证和无证驾驶的车辆;(4)不乘坐带病上路车辆;(5)不乘坐酒驾车辆;(6)不乘坐爱驾快成、驾技 较差等不安全的车辆。4、禁毒工作(1)要铭记“沾染毒品,似如谋命”之理,时刻做好防毒、据毒的思想准备。(2)要经常性给孩子上“毒害”课,时刻要求和提醒自己家的孩子远离毒品。(3)不与吸、贩毒分子交朋友,不乱吃、乱吸他们递送的东西。(4)发现钟、吸、贩毒人员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留有报警电话),营造一个良好的打击毒贩、抵御毒品的社会氛围。 雷山县郎德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二)联保类1、《南皋乡的“明白卡”》,内容如下:(1)“五户联保”的内容(a)联卫生,保环境。为破除长期以来的脏、乱、差现象,抓好各家环境卫生,在自家房屋后不得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保证村容村貌时刻清洁靓丽。(b)联计生,保诚信。一是计生诚信。按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按照“管自己,教子女、帮亲戚、带四邻”的要求,推行计生“双承诺,双诚信”。二是贷款诚信。村民讲诚信,银行信得过,继而扩展到信贷诚信,邻里互信等各个方面。(c)联治安,保平安。村民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偷盗抢劫,不打架斗殴,不参与吸毒、吧酗酒闹事、不带头上访,自觉遵守安全用电、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安全等规定,坚决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问题先经过联保小组调节,不能越级上访,切时将问题化解在组内。(d)联产业,保富裕。围绕符合本村寨的农业和各种特色产业,积极参与发展产业奔小康,争当示范户、争做发展带头人。(f)联人心,保活力。邻里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共处,互帮互助,亲如一家,帮助照看留守老人和儿童、空巢老人;红白喜事齐帮忙,农忙季节互帮互助,公益事业齐上阵。(2)五户联保的操作方法(a)各村成立“五户联保”执行小组,负责对五户联保贵州的领导和指导和执行。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成员为各村村民组组长。(b)各联保小组推行出联保小组长。联保小组长除负责组织监督、提醒本小组各联保户执行好“五户联保协议书”外,同时向村“五户联保”执行小组反映其他联保小组执行“五户联保协议书”的情况。(c)每户家庭人口(年满14周岁)交5元“五户联保”保证金,由执行小组专户保管。(d)村民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五户联保工作大会”。参会人员为:村就打组织负责人,各村民组长,各联保户小组长。大会议的任务为:①通报“五户联保”执行情况;②公开“五户联保”保证金收支情况;③决定“五户联保”保证金的使用方向。(e)“五户联保”执行小组要向全体村民实行“五户联保”保证金账务公开。 2、丹江镇“明白书”有关“联保”的内容(节选其中第四、五条)(1)(2)(3)......(4)联产业,保小康 (a)全村各家各户要积极围绕“一村一品”、“精准扶贫”和我村特色产业的工作要求,选准产业致富项目。切实解决增加农民自我增收问题。 (b)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发展产业,严禁好吃懒做行为,杜绝等靠要思想,违者,不得或者暂缓享受国家贵州救助或优惠政策。 (c)充分利用资源,主动积极实施国家“精准扶贫”项目,违者,不予安排或者暂缓安排扶贫项目。(5)联人心,保活力。(a)积极配合村两委抓好党务村务公开、促进村两委廉洁自律建设,做好公益事业建设;做好关爱老弱病残和邻里的互助工作;做好公平公正评选兑现惠民政策工作。(b)户与户、人与人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不吵架,不骂人、不打架;违者,责令交纳违约金50-200元。(c)尊老爱幼,善待老人,主动帮助老弱病残;违者,责令交纳违约金50-100元。(d)团结一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自觉遵纪守法;对不团结、不相互监督、不遵纪守法和挑拨离间的责令交纳违约金100-200元。(6)违约说明(a)联户小组实行捆绑管理。一户违约,其他联户同时受到牵连,联保户小组农户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互相管理直至违约户整改完毕为止。(b)对联户小组在遵守国家政策及服务农村的各项工作进行年终评比,评比结果与各项惠民政策及帮扶项目、物资的分配挂钩,在产业发展、金融信贷和各项惠民政策上有先给予考虑。(c)本村“五户联保”公约,字群众大会通过后,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皋乡九门村支部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单项类1.《望丰乡“鼓藏节”明白书》:1、什么是“鼓藏节”?鼓藏节,是苗家最隆重、最独特的节日,每13年过一次,苗语叫“闹略”、“闹好闹”;鼓藏节期间,苗族同胞要开展祭祖、祭鼓、送鼓等传统祭祀活动和跳芦笙舞、斗牛、对歌等民间活动。2、鼓藏节用语有哪些?杀猪时要用隐语,杀猪刀叫“叶子”、拿“杀猪刀来”要说“拿石片来”;杀猪叫“抠干兰”(哐官人),猪死后先用稻草盖,叫做“盖被子”;然后用稻草烧猪毛,叫做“脱哈”(照太阳);“喝酒”叫“喝水”,酒足饭饱叫“巴农巴腊”(满仓),送客回家叫“龙麻”。3、鼓藏节的禁忌。不能上树或屋顶;不能唱情歌或说淫秽的话;不得随意交媾;不能同他人争吵或者斗殴;若寨中有不幸的事发生,不能说坏,只能说好。4、鼓藏节节日时间。望丰乡各村进送客人活动日程于2012年11月26日进客,11月27日杀猪、11月28日送客。5、消防安全要求。节日期间注意消防安全,按指定地点安全燃放鞭炮,指定点必须清理干净,在各放炮点准备预防紧急扑救用水;严禁乱丢烟头或者在吊脚楼内燃放鞭炮等安全隐患行为;谨慎用火,做到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杜绝火警火灾的发生。6、交通安全管理。为确保继而期间景区的交通安全秩序,11月26日、27日、28日三天各村实行交通强行管制,公路沿线禁止停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一切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7、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超员,不超速。8、治安管理。请严格遵守治安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将按照村规民约及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没有落款,应该是乡一级的明白书,笔者注)。 2.《雷山县举报和查处“两非”案件奖励的明白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严厉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种植妊娠)和溺、弃非法送收养婴儿、谎报婴儿死亡、性别、瞒报婴儿出生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共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山县举报和查处“两非”案件奖励办法》的通知雷党办通【2010】39号文件规定,奖励单位和个人举报下列行为,经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1、举报溺婴、弃婴行为的,一次性奖励7000元。2、举报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人非法为他人鉴定婴儿性别的,经查属实, 除了按照规定扣除罚金5000元外,按每例5000元的标准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3、举报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人非法送收养婴儿、谎报婴儿死亡、性别、瞒报婴儿出生的,经查属实的,一例奖励4000元。4、举报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人违规使用妊娠药品、仪器的,经查属实的,每例奖励5000元。本次所指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人包括人口计生干部(包括乡镇和村干部)其查处举报的不列入奖励范围。有关责任单位对于举报人进行保密,如果发现有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由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负责。所有的举报行为需经过雷山县人口和计生生育局核实确认后兑换相应的奖金。 雷山县人口和计生生育局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3.《丹江镇家庭平安明白书》打造“平安丹江”,构建和谐社会是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平安建设中,家庭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的必然要求。以家庭的文明促进社会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书全镇广大家庭的愿望,也需要广大家庭的广泛参与。一、要树立参与意识,增强创建“平安家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平安的基石,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广大家庭成员要充分认识“平安家庭”创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人人明礼守法,家家文明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树立“小安”为“大安”的意识,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把参与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作为一种自觉的意愿和行动,为打造“平安丹江”奉献智慧和力量。二、要强化宣传意识,充分发挥家庭成员间和广大家庭间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建设平安和谐社会,家庭是第一道占线。广大家庭要注重对子女的教育,强化平安意识,使他们从小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要积极向朋友、同事和周围的人们广泛宣传,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真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家庭成员要树立正确的婚念观、家庭观、教子关,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与社会的关系,积极倡导尊老爱幼、夫妻恩爱、教子有方、亲善待友的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推进文明家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形成。三、要深化创新意识,让“平安家庭”进入每一个“平常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全镇广大家庭成员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要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使更多家庭做好“四防”和实现“四无”,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家和万事兴,家国过太平”。全镇每一位家庭成员,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家庭平安”的创建活动,用每家每户的小平安汇聚起全镇的大平安;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整体文明程度,实现家庭的文明进步,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同创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发展环境,为推进“平安丹江”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雷山县丹江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六月从《郎德镇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禁毒明白书》的内容来看,是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深化农村乡镇村民自治,倡导文明、进步、诚信的社会氛围,增强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充分调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这份“明白书”主要是对郎德镇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禁毒等方面的活动内容进行规范。其内容的适应范围较广,主要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方面,既有民事方面的内容,实际上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各个村寨都有自己的村规民约,是调整村内事物的“基本法律”,但它涉及的是村寨内部方方面面的问题,针对性不强,乡镇政府用“明白书”加以强调的是农村当前的主要问题。 南皋乡“明白卡”开宗明义:为建设美丽家乡和2018年全面实现小康激发动力和活力,结合我村实际,在全村推行“五户联保”。 “明白书(卡)”中五户联保制度的规定应该是受到我国历史上传统联保制度的启发,如秦朝的“什么伍连坐”到宋朝的“什伍相维,邻里相属”的保甲法、明朝王阳明在南赣地区推行保甲法和乡约以及清朝民国时期保甲制度等。历史上的联保制度在监督、承担责任的方式、成立的目的等方面与“明白书(卡)”存在着诸多的相似,但在内容方面有较大区别。“五户联保”规约的内容侧重于对村寨的计生、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民生、信访稳定等工作进行村民间的小组联合管理,对“明白书(卡)”的内容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期达到村民间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作用。所以“联保类明白书(卡)”也是附有实施制度的“综合类”书(卡)。从丹江镇“明白书”和《南皋乡“五户联保”明白卡》的内容来看,它们所涉及得内容、适应范围基本相同,虽然两地分隔较远,但是规定的内容却基本是一致的。笔者分析在黔东南州或其管辖的县应该有下发到乡镇一级“明白书(卡)”官方模板或者文件,来保证“明白书”,特别是“五户联保”在当地的运行。 “明白书(卡)”创造了农村社会管理“五户联保”机制模式。它立足村情,让全村把计生、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民生、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实行5-10户联保,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凡联保户中有某一户违反“联保协议书”内容的,共同签名的联保户都不得享受惠民政策,该联保的各户中有一户违反“联保协议书”内容的,该联保户的各户在村内各项评比不得评优,使每家每户不但自己主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联保协议书”而且还在监督组内其他群众共同遵守履行,提高广大村民整体诚信度,即各联保户,“一户守信,户户受益,一户失信,户户受制”。从执行上来分析,“五户联保”制度要求执行各小组发放各联保小组农户“五户联保协议书”、即向联保小组组长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联保小组长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该在限期责令违反户整改或组织本联保户小组帮助整改。限期内未能整改的联保小组,执行小组首先扣其“五户联保”保证金,然后要求其重新缴纳,并召开“五户联保”执行小组会议决定取消该户小组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资格。 为了能够更为直观的认识和把握“明白书(卡)”及其内容构成和适用范围,将其内容按照规约的类型分为4类:社会安全类、环境环保类、人口发展类、经济文化类,数据处理后显示:出四个乡镇在制定“明白书(卡)”各有侧重: 郎德镇主要侧重于社会安全秩序的维护,制定的条数多达18条,居于四乡镇之首;丹江镇和望丰乡主要侧重于经济文化类规约的制定;[⑥]丹寨县南皋乡则较为平均,四类均有涉猎;由此可见,“明白书(卡)”在制定之初都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针对本乡镇急需解决的问题而制定的。总体上说,这些“明白书”所包含的内容涉及的面较广,内容丰富,形式也较为全面,蕴含了较为深刻的民间法律文化内容,具有较高的法律社会学研究价值。从“明白书(卡)”落款的角度进行分析,这些“明白书(卡)”的调整和使用的范围大都是乡镇一级的规约,如:《郎德镇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禁毒明白书》的落款是雷山县郎德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雷山县丹江镇森林防火工作“明白书(卡)”的落款是雷山县丹江镇人民政府等。根据这些落款可以大致推断出其所具有的效力范围多为乡镇一级,适应范围相较村规民约更为全面和广泛;同时其制定的目的较村规民约来说也更为明确,目的性更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弥补“公法”在农村乡镇一级的“立法真空”,促进民间法律与协调发展,有与时俱进的创新作用。三 、“明白书(卡)”的特点“明白书(卡)”作为民间法律文化的重要资源,正以它独特的方式存在于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为当地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一种有效可行的宣传和调整模式,也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在国家制定法普遍适用的今天,我们看到的“明白书(卡)”的内容,既有对国家制定法的宣传,也有苗族自己特色的民间法话语,这种在当地普遍用来做宣传的“明白书(卡)”称得上是当地特色文化的载体,反应一种独特的法律文化,为当地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一种创新管理模式,这一点是肯定的。具体来说研究“明白书(卡)”的意义与特点如下:(一)为传统规约与国家制定法的交融研究提供了资源钱穆曾经说过:“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⑦]法社会学研究者普遍认为,法律本身的特点之一就是法律的多元性。法律的这种多元属性,表现在法律文化方面,即为法律文化资源的多样性,起码可以分为国家法律与民间规则两大类别。[⑧]雷山地区的“明白书(卡)”应属于法律文化资源中的民间规则。所谓民间规则,通说认为,它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不断固定下来的行为准则。不同的是,在上列“明白书(卡)中”,关于社会治安、交通安全以及禁毒之类的规定则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其内容而言,“明白书”又不完全属于民间规则,其内容涉及面广、更加丰富。另一方面,“明白书”中诸如“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类的语言又属于习惯语言,有些又是长期民族习惯沉淀,像这种让当地习惯与国家制定法浑然一体相结合的“明白书”,在雷山县的乡镇的木楼或墙壁上随处可见。如雷山县森林防火工作明白书中第2条:在森林防火严管期中,在野外严禁下列行为:1.吸烟、烤火、生火做饭、烘烤食品;2.烧香、烧纸、烧烛、烧蜂窝、烧山趋兽、点火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3.烧荒、烧草场、烧田埂土坎、烧草皮灰、烧秸秆、烧窑制坯、烧炭。这些规定生动地描绘了当地苗族人民的日常生活行为,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同时第6条对违反规定的具体罚款数额的规定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所以说,“明白书”的内容为民间规则与国家制定法的结合的具体模式,在探索与发现传统习俗或习惯法的同时,像“明白书(卡)”这种将当地习惯与现行国家制定法相结合的载体也是值得收集与研究的对象。与生硬的告示或布告相比,在同样达到宣传现行政策与国家制定法的目的的同时,“明白书(卡)”在宣传政府工作的同时,将日常生活注意事项同时融入其中,便于宣传政策与法律,便于群众接受。在这一方面“明白书(卡)”则多了几份温情与关怀。(二)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村规民约的内容上述“郎德镇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禁毒明白书”,丹江镇的“平安家庭明白书”,望丰乡的“鼓藏节”明白书,都是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乡规民约”,其调整的范围就是乡镇一级。但也有村寨订立的,说明“明白书(卡)”与村规民约在性质上存在很相似的地方。但是也不能完全将其纳入村规民约的范围之内。为什么多由乡镇一级制定“明白书(卡)”呢?与其它地方不同,黔东南雷公山、月亮山地区苗族村寨的村规民约特色明显,各村不太相同,又有民族特点,[⑨]这就显得不够“统一”。基层政府或职能部门为统一调整目前苗族村寨社会共同的问题,才又有了“明白书(卡)”的创意,出现了“明白书”现象,要求百姓明白和遵守。而村规民约是大家讨论指定的,制定后靠人们自觉遵守。“明白书”与黔东南锦屏县华寨的村民“自治公约”在思路上不同。华寨的村民自治公约采用了“将签约双方—村民和村级组织,放在一个对等的平台上,共同协商村务,形成章程,自觉遵守的治村模式”,充分体现了“契约”的理念。这种将法学和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引入村级事务管理中,把村级事务按照合同的程序加以订立的模式可称为村务契约化的管理模式。该模式既尊重了农民的意愿,体现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又保障了农民的权益,改变了过去“政府包办一切,农民依靠政府”的被动式管理方式,同时还改变了当村官就是“管民、治民”的传统模式。”[⑩]而“明白书(卡)”又回归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导地位,但二者在制定规约时都充分结合了当地的乡风民俗,从不同的视角对村规民约制定方式进行了创新,为弥补乡镇级的“立法真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至于当地要将那些问题单列出来纳入“明白书(卡)”,而不是鼓励村寨直接写入村规民约中,是当地政府根据管理的情况考虑的。(三)“明白书(卡)”蕴含着苗族传统文化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的进步,少数民族地区的很多古老习俗逐渐弱化,诸如苗族十三年一次的“鼓藏节”(祭祖节)时兴时衰。有些村寨在享受节日热闹与盛宴,也有不过此节的村寨。在过“鼓藏节”的村寨中,习俗也不尽相同。这其中有诸多因素,但市场经济的冲击、人口的流动、国家制定法的普遍适用无疑是诸多因素中相对更重要的因素。过去和现在,苗族关于“鼓藏节”活动的一些规则其性质应归属于民间法的范畴。民间法问题恰恰是一个必须来自实践,通过对人们交往行为中的日常规范,特别是纠纷处理的日常规范之分析、解剖、归纳、整理,才能深入其堂奥的问题。[11]所以用“明白书(卡)”这种形式对于“鼓藏节”这类传统节日规则进行专门规定,在传统规约的研究中有其自身的价值。在苗族习惯法文化方面,“明白书(卡)”中蕴含着许多朴素的积极思想,如平等观念、民族自治观念、集体主义意识、团结互助友爱观念等,这些观念都对当下的苗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影响[12]。在构建平安家庭方面,丹江镇结合当地苗族传统的家庭观念,制订了符合当地传统文化的平安家庭“明白书”,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明白书(卡)”现象中存在的问题任何社会治理的创意最初都是不完善的,会都有正负两面的作用,就像硬币的两面,如黔东南锦屏县华寨的调解有违反当事人意志的倾向;该县圭叶“五合章”有办事效率低,群主对领导不信任的情况[13]。雷山的“明白书(卡)”也自然有自身的问题。(一)“明白书(卡)”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治的确定性“明白书(卡)”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乡村权威作为公共组织的管制权,给管理者以极大的权力空间。”作为“国家权力的末梢”,乡村组织享有立法、执行、解释等重要权力,且没有制度化的限制,这样,易使基层政权的恣意行为成为普遍存在”[14]。这是“明白书”存在不足的一个方面。如“郎德镇综治明白书”也有关于刑事方面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它的规约与我国国家法之间存在冲突,越权规定了有关刑事方面的内容,存在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如何改进“明白书”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的确定性的问题,是探究缓解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矛盾的课题之一。我们在既要看到它对当地习俗与文化的传承、对国家制定法的宣传、对当地社会的调整作用,也要注意到其内在的消极与不足:即与国家法的冲突和一定程度上破坏法治的确定性。在充分认识“明白书(卡)”的不足与缺点的基础之上去弊存利,让“明白书(卡)”这种独特的规约形式更好的维护当地的公共秩序、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并在约束村民的行为规范中的融入更多的国家法律的内容。(二)“明白书(卡)”与相关法规的配套、契合不够莎士比亚说过:“我没有路,所以不需要眼睛;当我能够看见的时候,我也会失足颠仆,我们往往因为有所自恃而失之于大意,反不如缺陷却能对我们有益。”[15]“明白书(卡)”也是如此,其本身也存在着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对一些违反规约的“处罚”方面,如“雷山县森林防火工作明白书”中第六条的处罚规定,具体数额比较随意。如该条第2、3项规定: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损毁、擅自移动森林防火警示标志、防火设施以及灭火设施等设备的,依法赔偿损失,并可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虽然“明白书(卡)”的部分规定作为一种民间规范与国家法之间存在冲突的事实无法回避,需要从法的制定层面和法的实施层面对村规民约与国家法进行调适[16],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明白书”内容在制定时应该尽量与国家的相关法规相配套、相契合,其实有些内容国家法律、法规中是有规定的,应该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三)“明白书(卡)”只是“告示”或“布告”的新提法“告示”一词的含义为告诉、告知的意思;而布告是一种告知大众的文件。“告示”作为一种应用文文体,其历史可以追溯至古朝,官以事告知天下,称为“示”。所谓“告示”,也就是官府把一件或几件重大的事情,以文书的形式,公开告知于属下和民众也,要他们了解与执行。[17]“明白”一词的基本含义为清楚、明白、知道的意思,它只是“告示”的不同主体方的转化用词。可见,二者的相同之处均为一种宣传载体;不同之处则表现为:告示带有浓厚的官方文本特色;而“明白书”与“告示”相比,在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同时体现了一种更为广大民众乐于接受的形式,但怎样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而不是靠一些强制罚款的规定,是研究乡土社会法律治理创意的关键。五、小结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的丹江镇、郎德镇和望丰乡和丹寨县南皋乡行用的“明白书(卡)”蕴含着丰富的民间法律文化和法律社会学价值,它不仅仅是用来约束村民行为规范的具有民间合约效力的文书,也是当地进行村寨和乡镇管理的一种应用广泛并通俗易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间规约;还在调整当地社会关系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传统规约与国家制定法的交融研究提供了资源且蕴含着苗族传统文化。当然,“明白书(卡)”也存在着损害了法治的确定性、与相关法规的配套、契合不够以及其形式只是“告示”或“布告”的新提法等突出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 “明白书(卡)”内容、特点以及适用范围的分析介绍,为学界了解“明白书(卡)”这一法社会学现象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1] 徐晓光:《苗族法制史》[M].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9:8.[2] 徐晓光:《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 199、251.[4]徐晓光等:《锦屏乡土社会的法与民间纠纷解决》[M].民族出版社2012年8月版“前言”。[5] 谢晖主编:《民间法文丛之总序》[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6] 钱穆:《文化学大义》[M].台北:台北中正书局,1981:3.[7] 汤唯:《当代中国法律文化本土资源的法理透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8] 张文显: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基调、范围和方法[J].社会学研究,1988(3): 46.[9] 徐晓光、杜晋黔:华寨的“自治合约”与‘劝和惯习” [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2):67.[10] 张德美:清代保甲制度的困境[J].政法论坛,2010(6):76.[11] 汪俊英: 《农村基层“准法律”---“村规民约”》[J].《法学杂志》1998(4).[12] 王晓琳、吴吉远:清代保甲制度探论,社会科学辑刊[J].2000(3):94.[13] 周相卿:《古典文化进化论与我国的法学研究》[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22):107.[14] 《商君书·定分》,石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1.[15] 吕瑛: 法治视域下的村规民约[J].《北方法学》第2卷总第(12):26.[16] 李腾、飞梁爽、王志刚:五户联保贷款制度实施现状及成效研究—以黑龙江省桦川县为例[J].银行家,2012(4):110.[17] 参见范愉:《纠纷解决与民间社会规范》2006年比较法研究会议交流论文.[18] http://baike.baidu.com/view/1205631.htm . * 作者简介:徐晓光(1958—),男,辽宁盘锦人,贵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法学博士,贵州省核心专家,博导。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民族民间法。徐斌(1991—)男,贵州大方县人,贵州民族大学2015级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张丽琴(1974—)女,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县人,贵州民族大学2012级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①] 汪俊英:《农村基层“准法律”---“村规民约”》,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4期。[②]《商君书·定分》,石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1。[③] 徐晓光:《苗族法制史》,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④] 张文显:《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基调、范围和方法》,载《社会学研究》,1988年第3期。[⑤] 笔者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了解到“明白书”不仅仅用于农村区域法制方面的管理,在其他领域也有它的应用。如:“会计主管明白书”、“科技明白书”、“告知明白书”、“技术普及明白书”等,体现出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应用广泛的特征。在《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北京日报》、《中国城乡金融报》、《温州日报》、《农民日报》、《经济信息时报》、《检查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天津日报》等报纸上发现了标题中含有“明白书”的新闻报道。如:《中国城乡金融报》于2008年6月10日刊登的题为《会计主管‘明白书’真明白》、《检察日报》2011年5月20日第2版刊登的“综合新闻”《有了‘明白书’,再也不用打听案情了》以及《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让更多农民读上“明白书”》等文。但是这些新闻报道篇幅较小,对于“明白书”没有详细的介绍,说“明白书”现象在别的地方也有,应该是某些地区基层管理创意,有些是行业管理操作流程和知识普及的告知文本。[⑥] 笔者在望丰乡还收集到一份计划生育“明白书”。[⑦] 钱穆:《文化学大义》,台北中正书局1981年版,第3页。[⑧] 汤唯:《当代中国法律文化本土资源的法理透视》,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页。[⑨]详见徐晓光,文新宇:《法律多元视角下的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来自黔东南苗族地区的田野调查》,贵州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87—90页;徐晓光《原生的法-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的法人类学调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2—259页。[⑩] 徐晓光、杜晋黔:《华寨的“自治合约”与‘劝和惯习”》,《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年第2期。[11] 谢晖主编:《民间法文丛》“总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12] 徐晓光著:《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51页。[13]徐晓光等:《锦屏乡土社会的法与民间纠纷解决》,民族出版社2012年8月版“前言”。[14] 吕瑛:《法治视域下的村规民约》,《北方法学》,第2卷总第12期,第26页。[15] 参见百度文库莎士比亚经典语录,《哈姆雷特》部分。[16] 参见范愉:《纠纷解决与民间社会规范》,2006年“比较法研究会议”交流论文。[17] http://baike.baidu.com/view/1205631.htm
责任编辑:原生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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