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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腐边升”现象的犯罪学思考_张兆松(5)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张兆松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6
摘要:3 .“用人失察”责任难以追究。 2010 年 3 月 7 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随后,中央组织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

3.“用人失察”责任难以追究。201037,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随后,中央组织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上述配套规定共同构成了一个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但从实践来看,上述规定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责任追究制度成了摆设。大量的买官卖官案件发生后,大部分用人失察者没有得到任何处理。“用人失察”之所以难以追究,是因为我党干部任用上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讨论制。从形式上看,干部任用都是经过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最终是“人人有关,人人无责”。一些腐败的“一把手”正是利用这种制度的缺陷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

二、科学治理和杜绝“边腐边升”现象的基本路径

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严重影响公职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损害党的形象,动摇民众对党和国家信任的根基,导致劣币逐良币的负面效应。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2016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剑指“带病提拔”。这表明“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治理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

(一)着力解决发现难、查处难的问题,提高腐败犯罪的成本

1.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执行力度,尽快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20131229,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再是一报了之,而是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逐年提高抽查比例,并坚持凡提必查。从20151月开始,中央组织部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将抽查比例由3—5%扩大到10%。2015年,全国被抽查的领导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3902人,调离岗位35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7人,免职58人,降职14人;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0人;受到批评教育4.16万人,责令作出检查1.43万人,通报批评856人,诫勉5891人,取消后备干部资格698人。[16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报告时,只填写两套房产,却被核实出12套,最后被立案查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则进一步提出了“四凡四必”制度,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中,官员财产公示是预防腐败的指标性制度。[17财产申报制犹如一把利刃,直刺腐败分子的要害。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官员的财产公示视为反腐制度的基石。各国的反腐实践经验表明,官员的财产不向社会公开,社会监督和政府官员的廉政就是一句空话。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推行铁腕反腐制度时说过:“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个国家的反腐败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这话后来被当地人称为是新加坡当年从腐败到廉洁的一个转折。[18制定《财产申报法》一直是我国广大民众的企盼。要真正反腐,让官员“无腐可藏”,就必须尽快出台《财产申报法》,而且财产申报必须从中央高层做起,从而使官员财产公开真正成为“带病提拔”的短路机制。

2.推进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加强对举报人的权利保护

网络反腐,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利用其平台大、传播快、公开广、成本低、受众多的优势,有效地弥补了传统举报制度的不足。从南京的“天价烟”局长,到陕西的“杨表叔”,再到广州的“房叔”、“房婶”及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干部徐某拥有房产149套(间)等,网络反腐可谓“战功赫赫”。但网络反腐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上海交大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舆情网联合发布的《2012年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在2012年度24起影响较大的网络反腐案例中,系谣言误传的有9个。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将网络反腐纳入我国反腐倡廉整体制度设计中,加快建设网络反腐平台,在网络上建立举报资料收集、舆论应对、案件查证、结论反馈的机制,使网络反腐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理性化的轨道。

出台《举报法》,强化对举报人的权利保护。民众举报对推动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发展,震慑、打击、预防和减少腐败犯罪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香港廉署成立后,“经过40年的努力,香港市民对贪污的态度基本上是零容忍,而廉洁更已成为香港的核心价值观,因此具名投诉占总投诉的比例已升至七成。2013年具名投诉的比例是71%。”[19而“我国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匿名率普遍偏高。以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为例,匿名率达70%以上,署名举报仅占30%左右,但真正实名的不到10%。”[20从国外来看,既鼓励实名举报,又严密保护举报人。世界上多个国家都相继出台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国更是制定了专门的举报人保护法。这表明加强对举报人的权利保护,出台《举报法》刻不容缓。

3.加快反腐败体制改革

责任编辑:张兆松律师